四月初六,日晴。
日头下,嗮的人头晕脑胀,而若躲在树荫下,便就凉快多了。
可山中阴气重,凉风吹多了也不好。
这个季节的天气,自然更容易得病,稍有不慎,便风寒入体。
小路边,大树下,卖酒的小贩吆喝。
偶有行人路过,又累又渴,便用铜钱换一碗酒,一口饮下,那感觉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怎一个爽字了得。
这时候,几个糙汉子吃酒,远处马车路过,停至树下,车上人下来歇脚,当中有两个女子,身段婀娜。
都是雌的,但有的女人大手大脚,腰如水桶,脸如面缸,不说蓬头垢面,也是不修边幅到极点,便是糟汉子都不想多看两眼。
闹心。
但有的,却是凹凸有致,皮似豆乳,面若桃花,尤其是从背后看,那蛇腰桃臀,瞅上一眼,都能让糙汉子门心跳加速,心中生出某种‘邪念’。
当然,想归想,现实里却不敢乱来。
有王法管着。
就算没有王法,人家马车旁边壮硕的家丁护卫也不是吃干饭的。
所以,看看,就已经很知足了。
徐默也瞅了几眼,不过摇了摇头,想着和袁红锦那身段比,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法子比。
为什么要和袁红锦比?
因为徐默把她睡了。
对。
睡了,双修了。
这事儿徐默也算是一次尝试,主要是这次去巫山坟城后,袁红锦勾引的手段很高明,加之徐默也想试试,这双修之法,对修为提升究竟有没有好处。
于是,属于一拍即合。
就在那天晚上,春色满帐,那画面,便是好几天后徐默回想起来,都觉得太过荒唐。
可这个事儿,说实话那算个啥?
啥都不算。
文人墨客,豪侠权贵,谁不是成天去勾栏听曲,去妓院留宿?
多少爱情故事,都发生在书生和楼中小姐身上?
再说,徐默这是为了修炼,可不是馋别人身子。
不过要说对修炼的提升效果,的确是有。
可没有徐默想象的那么大。
最重要的是,感觉袁红锦的提升,似乎要更大。
于是那晚上对方要大战第七回合的时候,徐默叫停,曰:双修之法,于修为意义不大,食之无味,罢了,罢了。
去巫山坟城,徐默当然不是为了双修,他还是和相婴一起,斩了巫山大圣。
头一次斩,不熟悉,走了很多弯路,第二次,就熟练很多。
如果是第三次。
那更是轻车熟路,巫山大圣甚至都没施展出什么手段,就被干躺下了,然后被相婴吞掉。
走的时候,徐默给相婴留下了虎魄剑。
说等你醒了,要找我,就问虎魄剑,它知道怎么找到我。
交待完,徐默跑了。
他得云游天下,得按照他自己的计划来。
不过袁红锦后来四处嚷嚷,说徐默这是提裤子就跑,忒不是人。
“我会在意那个?呵呵。”
徐默此刻也喝干了瓷碗中的酒,然后起身,和刚才聊的尽兴的几个糙汉子告别。
“走了!”
“慢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说不定咱们以后还能见着。”
“哈哈,那下次我请你们吃酒!”
“一言为定!”
徐默和这几个糙汉子聊的挺尽兴,甚至,吃酒的钱都是那几个汉子给的。要么说,人不可貌相,如果光看外表,这几个糙汉子个个凶神恶煞,面目可憎,如果旁边放两把刀,就看他们敞胸露怀,胸口黑毛,一定认为是劫道儿的土匪。
可实际上,人家是运货的脚夫,挣的那都是血汗钱。
干净的很。
徐默走后,那边马车上停下休息的两个女子明显不喜欢被人盯着,尤其是那几个糙汉子,眼神色色,一看就觉得不是好人。
“夫人,我们上车,这里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丫鬟打扮的女子说道,眼神带着厌恶,似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倒是那夫人有容人之度,笑道:“切不可以貌取人,那些人并未有什么过激之举,不要多想,歇息一会儿,咱们继续赶路。”
“好的夫人!”
这树下路口,路人众多,能歇脚遇到一起,便是缘分,因为再次启程,各奔东西,基本上人生路长,却再无相见之日。
这山中路口如此,人生亦如此。
此刻的徐默,已慢慢悠悠走了几里地。
这时前面看到一座山崖,上面有凉亭,地势险峻。
正巧遇一樵夫,对方说,过去一些年,此处总有一些人会坠崖而亡,皆因山崖上风景秀丽,此外,崖壁有草药,所以跌死的,大都是采药人。
徐默听完道谢,改路上山。
竟然遇到了,那就收几个坠亡之鬼,炼化了,好修炼《山河御风诀》。
实际上,徐默这一路,已炼化了两只坠亡之鬼,腾空飞行已能做到,可徐默觉得,还是脚踏实地行路来的感觉更好。
通俗的说,就是接地气,不张扬。
一路上山,果然如樵夫所说的一样,风景独特。
有时要看山,看景,未必要去什么名山大川,随便寻一个山峰,所见也是别有特色。
巧的是,这时候正有两个采药人在崖壁采药。
这活儿的确很凶险,危险系数极高。
不过听说,如果运气好采到年份高的草药,那干一次,就可以吃一年,正所谓,高风险有高回报。
徐默到时,那两个采药人已经攀下崖壁,也只是在上面系了麻绳,这玩意儿,实际用处并不大。
因为有些地方,系绳子根本到不了。
靠的,还是采药人精湛的攀爬技巧。
所见,两个采药人一老一少,都是将袖子裤腿挽起,赤脚,背着药篓,腰间有挖药的弯刀。
行走于崖壁之间,惊险连连,徐默看着,都觉得对方可能会掉下去。qqxδnew
可实际上并没有。
两个采药人挖了绝壁药草,原路返回,如灵猿一般,不能说如履平地,也算是健步如飞,爬上来后,徐默还搭了把手,将二人拽上来。
“谢了小哥!”
挖药的老汉笑呵呵说了一句,擦了擦汗。
这位皮肤嗮的黝黑,精瘦,但极有力量。
旁边年轻一些的,和他面相有七分相似,十有八九是父子。
一问,果然如此。
“观小哥器宇轩昂,谈吐不凡,定是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又或是家境不凡的公子哥?”老汉笑问。
徐默点头:“老人家眼光锐利,的确如此,读过书,家里也是不愁吃喝,就随处转转,见这山上风景不错,就上来了。”
“的确如此,这里的景色是很独特,那不打扰小哥赏景了。”
“无妨,老人家自忙便是。”
采药的老头还能说两句,他儿子属于闷葫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社恐,只是呵呵笑,一句话也不知道怎么说。
这两人收拾东西,下山去了。
半路,老头回头看了一眼,加快速度。
“爹,你走这么快做什么?”社恐儿子不解,这时候问道。
“刚才那人,不对劲!”
“啊,怎么不对劲,我看挺正常啊,不是说,只要白天来,就不会遇到脏东西。”
“我其实也不知道,但这山崖陡峭,上下只有一条路,而这条路咱们天天走,即便是如此熟悉,随便走一趟,那怎么可能鞋不沾土,衣不挂尘?你自己想想,刚才那人的衣衫,除非他带了一套新的,在上面换了,不然,他是怎么上崖后,能保持如此整洁?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儿子一听也是懵了,仔细一想,觉得他爹说的对。
“那,怎么办?他不会来追咱们吧?”
“那应该不会,如果要害你我,就不会放咱们下来,方才爹说那么多话,你真以为爹善谈啊?那是心里害怕。这样,这个山头,咱们以后不来了,正好也养养药,过个几年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