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信和白奉义对大型歌舞厅和录像厅的看法以及操作的方式说完以后,便陷入了回忆当中。
李忠信还清晰得记得,后世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个体歌舞厅简直是火到不能再火了。
那个时候,中山街上有七八个岁数很大的老太太,他们手中到什么时候都抓着一大把的舞票,只要是看到年轻人经过,就会对年轻人宣传着说,舞票了!小场两块钱,大场三块钱,进去就能玩。
那个时候,江城已经有了三家大型的歌舞厅,一家是个体歌舞厅,一家是龙凤歌舞厅,还有一家的名字叫做皇都歌舞厅。
那个时候,李忠信他们那一帮当中的于雷,他很喜欢到那里寻找刺激,没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就会招呼他们几个人跟他一起到那边去玩。
当时那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娱乐,到那边的初中生和高中生的人数逐渐多了起来,大多数都是那些学习不好爱打仗的。
没什么事情呢!往歌舞厅里面一呆,和一些小姐姐小妹妹什么跳跳舞,联络联络感情。
那个时候的人都特别傻,很多女孩子在歌舞厅当中看到什么人牛逼,就会喜欢上那个人,她们崇拜的不是英雄,而是那些随时随地都能后呼朋唤友的混混。
那个时候,香港那边关于黑社会的电影刚刚进入中国,黑社会分子感觉相当牛逼,当然,学习这个事情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自然而然,一些不喜欢学习的女生,没什么事情,就往舞厅这边跑,她们想找到这样的大哥,到时候领着她们吃喝玩乐。
很多都是那种小对象的一起过去那边,如果哪个人看上那个女孩子了,会不断地过去邀请跳舞。
那么,男孩子自然不同意了。你想泡我的马子,那绝对不行,所以呢!那个时候,大型歌舞厅是一种是非之地。
于雷喜欢到歌舞厅呢!也有显摆的意思,只不过那个时候岁数小,很少去撬其他男生的对象而已,最多就是在那边看到朋友啥的和其他人打起来了,过去帮忙打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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