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只是李晨一生中,微不足道的插曲,一次到大酒店外捡水瓶换钱的偶遇,却在朱妙心目中留下了极为高大的印象。
当初,她只记得李晨这个名字,两人在路上交谈的时候,听李晨说起自己是孤儿院的孩子,来酒店外只是为了捡点水瓶换钱买蜡笔。
这事情一晃就是十多年,朱妙也没有在东北那个地方地方遇到那个小男孩。
但李晨的形象,却永远永远清晰地刻在她的心里。
十几年了。
也许是老天故意要成全她,朱妙在一次成全哥哥的姻缘下,居然碰到了正在H市楚菲大小姐手下混的李晨,而且还是好姐妹的情人,真是巧的不能再巧。
当时朱妙还不敢确定,李晨是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小哥哥,在经过多次的暗查探访,朱妙最终才确定了他的身份。
本来朱妙想不顾一切地来找他说明缘由,只是又觉得这样太冒失,或许李晨早忘了当年的事。
于是,朱妙就采用了反复迂回的办法,经常有意无意地出现在李晨的眼界内。
终于要圆自己儿时的梦了,今天晚上,自己将为李晨亲自解开这个迷团。
并且,朱妙在做一个重要的决定!
从浴室里出来,精心地打扮了一番,刚及披肩的秀发,瀑布般垂落下来,乌黑亮泽,小巧的边框眼镜,架在笔直的鼻梁上,让原本秀气的她更添了一份知性和自信。
在镜子里,朱妙又一次端详了自己一向颇为自信的修长双腿,在镜子前晃了晃,这才满意地离开。
看看墙上的时间,刚过六点,可能李晨正是下班的时候,朱妙就要拨对方的电话,可这时门铃响起。
透过猫眼望出去,只见刚结识的小姐妹在门外挥了挥手。
“妙儿,我是玲玲啊。”
朱妙打开门,玲玲就像水蛇一样溜进来。
“哇噻,大美女,打扮这么漂亮,怕是去见老情人吧?”
朱妙的目光有几分羡慕地落在玲玲胸围上,同样是女人,为什么差距就这么大呢?她还真羡慕对方,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明明同龄对方却比她就足足大了一圈有余。
玲玲和朱妙都是报社的娇艳之花,一个在总部光彩万丈,一个在分社颜值担当,足以令整个H市新闻圈的女性黯然失色。
“大美人,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玲玲拉着朱妙就走,朱妙不解问是谁,她今天可是没空。
“一位成功企业家,年少多金又帅气。”
“下次吧,我真的没时间。”
见玲玲说的神秘兮兮,朱妙更是心里犯嘀咕,现在看看时间都六点多了,李晨说不定下班就会打电话过来。
“你不是一直想多结识些成功企业家吗?现在我有人选了,你要是不去,下次可就没机会啊。”
玲玲笑嘻嘻推着朱妙。
“走,走!我这次给你介绍的可是位真正的大老板,你不去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