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白了也很简单。野狗与定居点的人类是一种非常奇特共生关系:当野狗即将生下幼崽时,母狗会来到人类定居点产下幼崽。野狗的幼崽在自然界的成活率不足四分之一。野狗的天敌是原本生活在热带的狮子,灾难日之后,一些狮子迁移到寒带,并且在荒原中留下了它们的后代。如果是在野外,那么野狗的幼崽中有一半会被荒原狮吃掉,另外四分之一则成为虎、熊、山猫、狼甚至狼獾和狐狸的点心。然而在人类定居点,野狗的幼崽则大多都能够顺利成年。
野狗幼崽在人类定居点生活时,并不需要人类特意为它们准备食物,因为这时它们的唯一食物就是母乳。母狗在定居点里的大多数时间都用来照顾幼崽,只有听到家族成员的吠叫后,它们才会跑到定居点外面,接受家族成员反刍出来的半消化的肉吃。吃完后,它们就会回到定居点,等幼崽们饿了继续给它们哺乳。
每年狩猎季的时候,那些生活在人类定居点并且已经超过一岁的野狗以及它们的母亲就会回归自然,加入到荒原野狗的大家庭中。
今年亦是如此。
罗大有走出营地时,身后跟着一条一岁半大小的名为阿土的野狗。虽然只是野狗,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罗大有仍然可以算是阿土的主人,因为阿土是在罗大有家长大的。
野狗对主人的忠诚,几乎不逊于家犬对主人的忠诚。在危险时,比如说见到野兽扑向主人时,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冲到中间挡住危险。不是主人的人类遇到类似危险时,它们却只是去扑咬野兽的后腿,或者在一旁大声吠叫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而且,野狗的忠诚只针对人类,甚至对同类也不会表现出这种忠诚。
野狗偶尔会离开狗群独自捕猎,一段时间后,当它遇上狗群时,哪怕不是原先的狗群,也会非常自然地加入到新的群体中。从生物学角度看,这种行为更有利于繁殖,因为两个遗传组成不同的亲本杂交才能产生杂种优势——混血有可能在单体中得到更多的抗病基因,也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致病基因,而大自然的优胜劣汰会帮着做出选择,使得活下来的野狗基因中富集更多的优良基因,对野狗这个种群是有利的。但无论如何,野狗的这种习性在人类看来,显然证明它们对主人比对自己的族群更加忠诚。
刚成年的野狗一出营地,便会立即冲向某个狗群。与之相对应的,狗群中则会有一条成年野狗冲出来迎接它。成年野狗在迎接仪式上使用的不是舌头,而是嘴唇翻起后露出的牙齿。
阿土象其它那些已经断奶但距离性成熟还需要好几个月的小狗一样,通过本能认出了它的亲戚,毫不犹豫地朝它们冲了过去。按照程序,它的某个亲戚立即迎了上来。这个素未谋面的亲戚或许是它的叔叔伯伯,甚至说不定还是阿土的父亲,但无论它与阿土有着怎样的血缘关系,在这一刻迎接者仍然坚持传统朝着阿土亮出牙齿,并且发出低沉的吼声。
阿土有那么零点几秒的错鄂,但旋即便以同样的姿态予以回敬。双方绕着半圆形兜圈子,竖着毛,互相试探性地叫着。这样持续了几分钟,阿土逐渐觉得很有趣,认为不过是游戏而已。然而霎那间,成年野狗非常迅速的扑过去,狠狠咬了一口,正中阿土的肩膀,然后又跳了开去。阿土既惊讶又疼痛,狂吠了一声,顿时怒气大发,立即报复性地向对方扑过去试图以牙还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