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落地,砸碎三个石阶,棺盖打开,一把古琴,满棺美酒。
随手取出一坛,横琴放于膝上,琴声起,鸟兽瞑,一边喝酒,一边抚琴,一边唱歌。
喝一口酒,弹一支曲子,唱一首歌,美酒辛辣甘醇,曲子苍凉优美,歌声嘹亮悲怆。
若伯牙子期在世,定会携他,三人结拜,于山林清泉间,高山流水旁,弹琴吹箫,忘却人间。
酒喝罢,一曲毕,歌喉收,棺扛起,人远去……
这一走,便走到夕阳迟暮,月上柳梢。
月夜下的梅山,更显寂寥,山坡山脊,处处孤坟林立,鬼火点点,于山野间飘荡,蒿草遍地,分不出那是鬼火,亦或是萤火虫的光……
夜间山顶的风,清爽怡人,风中夹带着微凉露水的湿气,野花野草的芳香,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吸一口。
这时若是有一坛酒,把酒迎风,人生岂不快意快哉!
所幸后土有酒,且还随身携带,烈酒下肚,热辣呛人,灼人肺腑,后土站在坟头,望着满地泥泞,和自己那一双沾满脏泥与草屑的白鞋子,皱了皱眉头,环顾四周,竟无处落脚,更别提想稍坐片刻。
无奈之下,只得取下石棺,放在坟头。
石棺甚重,坟头立刻被夷为平地,后土一边坐在棺盖上,一边轻声念叨着:“鄙人后土,初登宝地,恰逢小雨,无处栖身,借汝坟头一坐,抱歉,抱歉!”
说罢,便又仰头看着那霁月,沐着清风去了。
说来也奇怪,在今日这阴雨连绵的日子,本该乌云浓密,可竟能看到明月当空,实属稀奇罕见。
可这些,后土都没有注意到,即便注意到,他也不会在意,他当然不会在意,因为,他一直在等一个人。
……
……
冷月兴,寒风住,那个人还是没有来……
后土又喝一口冷酒,弹一支曲子,唱一首歌……
林梢影动,后土嘴角微挑,向后抛出一坛酒,道:“来了?”
“来了…”
身后的黑暗中,传出一声沉闷的应答,如磁铁相击,摄人心魄。
身后的黑暗中,缓步走出一人,面如冠玉,细眉飞扬,眼若寒星,一头乌黑的长发,既不束扎,也不拢起,就那样随意地披散着,遮住他大半脸庞,他便如画中走出的君子,仙气翩翩,气质如幽如兰,尤其是在月光下,脸色苍白,举动行止间,中规中矩,倒像是个尚未出阁的少女,仍显羞涩娇嗔。
只是现在,他的右手偏偏抓着一坛酒,修长纤白的手指,轻搭坛沿儿,举起酒坛,任凭酒水倾泻而下,入口,入喉,打湿衣裳。
美人与酒,自古以来便是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两样东西,现在,这两样绝美的东西,就这样赤裸裸地摆在世人面前,没有人可以不动心,哪怕是圣人也不能。
可后土却偏偏不去看他,在他的眼中,只有美酒,没有美人,如果真要他说,什么是这世间最美的东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他的“美人”,他亲手造出的“美人”。
美人都是有生命的,可真正能够让他驻足停留的,只有那些没有生命的“美人”,也并非只有美人,从小到大,他对于一切没有生命的东西,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他总是慧眼独到,能够发现那些已逝生命中的美,所以,他为了看清一只老鼠的“美”,便只有亲手杀掉那只老鼠,对于人,他也向来如此……
他自小便对尸体有着近乎狂热的迷恋,以至于病态。
他越是迷恋一个人,便越想得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的尸体。
所以,他越是喜爱一个人,便越会千方百计地杀死他,得到他的尸体,因为,只有尸体,才永远不会背叛他,远离他,对于这一点,尚处幼年时的后土,便已深知……
后土的童年,是极其悲惨与不幸的,苗疆赶尸一派的没落,族人的追杀,他从小便过惯了提心吊胆,颠沛流离的生活,亲眼目睹父亲的死亡,喷薄滚烫的血液,溅到他的脸上,娘亲的抛弃,在无数个东躲西藏,彻夜难眠的夜里,陪伴着他的,只有一只麻雀,一只麻雀的尸体。
麻雀是他捉来的,初时,麻雀总是想要逃跑,他便用绳子将麻雀拴在手上,可麻雀即便挣脱断了腿,也要飞翔。
那一夜,他亲手折断了麻雀的脖子,这一次,麻雀再也不会飞走了,他永远地留在了后土的身边,自那之后,后土便一直带着麻雀,直到麻雀腐烂,生蛆,终成一堆枯骨,他便将麻雀的枯骨干嚼了,生吞了,这样,这只麻雀一辈子就都会跟着他了,永远都不会背叛他……
从那时起,他便深信,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谎,只有尸体才不会背叛……
那一年,他只有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