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书中人,毕竟这是做梦都嫌荒谬的事情。
而这本书,还是一本没有完结的残章,代表着许多未知的可能,以及开放式结局。
写书人,还是那个“不怀好意”的言酩休。
“写书不写完,还真是坑人。”
她发誓等出去之后,一定要先长长本事,然后找言酩休好好“谈谈”。
眼下,情况有点不太妙。
书中岁月转瞬即逝,十年也不过寥寥数笔。
慕容曌有了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想自己反正会是匆匆过客,于是也没有了太多讲究。
她从一个客栈的后院顺了一匹看起来最为膘肥体壮的棕髻马,然后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与它搞好关系,终于有了自己的代步工具。
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白驹。
至于它的毛发并非白色,那又有何关系,叫做“棕驹”不顺口又不好听。
为了出行方便,她也没有换回女装。
一日复一日,她就骑着白驹,穿梭在一洲一城的大街小巷,渴了就喝口水囊里的清水,饿了就吃口随身携带的干粮,累了就躺在草堆中小憩,风餐露宿,风尘仆仆。
她仔细留意着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阳牧青的影子,她都会多瞧上两眼。
久而久之,她总结出一个规律,明朗鲜活之人大多是比较重要的角色,面容模糊不清之人则是滥竽充数的背景板,而显得寻常却不起眼之人才是她需要关注的重点。
阳牧青最有可能,会混迹于这类人中间。
只是,这一类人的数量实在太多太多,如滴水归海,难觅其踪。
无数次,她看到一个轮廓相近的背影,抱着一丝丝侥幸心理纵马上前:拦过赴京赶考的书生,掀过香车宝马的轿子,只身闯过落魄的乞丐窝,甚至截过午时三刻的法场……
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幸亏她的人设是有点武功傍身,不然就她全然不管不顾的莽撞行径,着实很难全须全尾活下来。
“牧青,你到底在哪里?”
在一场雨后,她扬起马鞭,累极也无奈至极,但无论如何,她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二字。
是,就算找到老,找到死,她也要一直找下去。
她不信命,不信言酩休可以真的困住自己,浓厚的倦容下,她坚定的眼神一丝不乱。
“公子,要算个命吗?今日摊子刚开张,就不收钱了,您要是客气,随便给个物件就行。”
街角屋檐下穿来一位老者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和蔼,并不显得市侩,而他亦非盲人,只是眉须皆长,穿着一身浆洗到发白的打着补丁的道袍。
“不算,公子我不信邪,也没带钱。”
慕容曌看了老者一眼后,决然摇头,她总是来去匆匆,很少与人说话,更很少有人与她搭话。
只要主动与她搭话,她反而会警惕几分,不知道是不是言酩休安排的托,将她往沟里引。
“罢了罢了,今日也算有缘,就送你一句金玉良言吧,南方大凶,不利于行,及时止损。”
算命先生眼见着快到手的生意泡汤了,虽然不是肥羊,亦觉得有几分可惜。
“那便借您吉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