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第一次合作,就不免会有下一次,然后经过连续多次合作之后,掌握更大资本的一方会渐渐蚕食掉小公司赖以生存的周边生态。
等到那个时候,小公司就算把持着非常优质的资源,也只能选择鹅厂一方来合作。
这个时候要求还不是鹅厂随便提啊,甚至想要收购你的公司你都只能是欣然同意,否则连套现的机会都不会有。
在外界看来,这好像就是两家资本在“眉来眼去”,你表示表示,我表示表示,但实际上这就是大资本在把小资本慢慢骗到自己的圈子里,等你进了圈子,说什么就完全由不得你了。
陆鸣自然深知其中利害,鹅厂现在是国内巨头,资本容量巨大,旗下各大子公司单独拎出来都是某行业的巨头,如果自己的路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刚成立的第一部作品就使用了鹅厂的投资,那以后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可能性不大,但借助陆鸣来当跳板,影响到路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电视节目制作也不是完全没可能。
所以陆鸣权衡利弊,直接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合同,不能签!
如果现在陆鸣只是个普通的资本方,这个合同签不签也就无所谓了,主要看未来利益的大小。
但现在陆鸣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内容创造者,各大电视节目的制片、《非诚勿扰》的制片兼编剧、《回家的诱惑》导演兼编剧。
如果现在和资本方捆绑,就是要自断一只翅膀,以后的高度肯定是有限的。
陆鸣现在脑海里有这么多好的创意,而且还手握足够的资本,本来就不是真的缺这次鹅厂计划投资的一千万,何必要自己降低自己的上限呢?
“陈先生,你们的条件非常诱人,也非常感谢你们对于我这个刚入行之人拍的第一部电视剧就这么信任,但是...”
陆鸣遗憾地摇摇头,“我们之间恐怕不能达成合作。”
听到陆鸣的回答,陈士康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因为陆鸣直接说的是他们两方之间不能达成合作。
这话说的一点儿回旋余地都没有,在还没有看到具体合同的情况,陆鸣就直接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们鹅厂的投资。
“陆先生,如果你对我们公司的投资金额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商量后进行修改啊。”
陈士康提出来的一千万投资金额当然是最好的情况,但无论缺钱或者不缺钱,正常有脑子的人都不可能一口气吃下超过百分之五十份额的投资,所以他只是提出了鹅厂最贪心的一个想法,看陆鸣能不能接受。
如果陆鸣不接受,那就再商量,可以适当降低第一次投资的金额。
只要吃下第一笔“猪饲料”,鹅厂就不担心以后可以喂给更多的“猪饲料”了。
但现在陆鸣的态度直接是一口都不吃。
陈士康见到陆鸣的首次表态是不接受投资,想要继续通过“真香定律”来让陆鸣张嘴吃下去“猪饲料”。
但是真的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