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面色大变,一只猎物没打到,要是把皇帝给伤了,在场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万死难辞其咎。
刘志也吓得头皮发炸,一瞬间浑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正急着拔马就逃。
谁料那马匹被悍勇无比的野猪给吓懵了,长嘶一声,惊慌失措之下马蹄打滑,居然失蹄跪倒在地上。
刘志马术本就不佳,顿时被掀翻在地上,暗道一声完了。
旁边邓演虽然骑射功夫比刘志要强点,可毕竟也是个书生,情急之下奋不顾身滚鞍下马,一把拉住刘志,在地上连滚了几圈,堪堪避过。
刘志几乎都感受到野猪口中腥臭的气息,实在是险而又险。
那野猪似乎就认准了他们两个,低首咆哮,蹄子在地上连连刨动,再次加速又冲了过来。
邓演顾不得许多,附身张臂将他护住,两人的脸色都难看至极。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后面的侍卫已经赶了上来,手持锋利的横刀,齐齐砍向那头野猪。
“让开!”
炸雷般的吼声响起,一人如神兵天降,从疾驰的马背上腾空而起,如一只雄鹰俯冲过来。
人还在空中,手中一柄长枪如蛟龙出水,挟带着风雷之声,轰隆隆破开了野猪的头颅。
刹那间血肉横飞,硕大坚硬的猪头居然轰然爆炸,庞大的身体收不住势,依然朝前冲了几步,撞倒在邓演身上。
压得他闷哼一声,顿时气血翻涌,嘴角流出了一丝鲜血。
刘志被他护在身下,眼见得他不要命地拼死维护自己,心中十分震撼。
此时众侍卫已经一拥而至,将野猪尸体掀开,七手八脚地把他们扶了起来。
“衍成,你没事吧?”
见邓演脸色雪白,刘志关切地问道,又急忙回首,厉声喝道,“快传御医!”
皇帝出行都会随身带着些御医,以防不测,何况是狩猎这样带有危险性的活动。
“陛下不用担心,臣无甚大事。”
邓演怕他着急,赶紧出言解释,一张口,强行压下的气血再也无法忍住,“哇”的吐出一口鲜血。
还好御医已经赶了过来,立刻为他现场把脉诊治。
“回禀陛下,南顿侯只是受了大力撞击,一时气血不稳,吃几剂药静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听到没有大事,刘志总算松了口气,“没事就好,可毕竟是内伤,大意不得,赶快送南顿侯回府休息。”
邓演想起之前与刘志的计划,如今出师未捷身先……伤,实在是愧对陛下啊。
看着侍卫们将邓演抬上车,送走了,刘志收敛起心神,回首望去,却见那头鲜血淋漓的野猪已经收拾好了。
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将那头足有二百斤的野猪尸首扔到车上,似乎毫不费力。
刘志见他眼生,便猜到刚才举枪击杀野猪的,正是此人,招手让他过来。
“在下御前侍卫全旭,拜见陛下。”
刚才刘志见他勇猛无比,心下甚是喜欢,“你枪法不错,从今日开始就到我身边来当差吧。”
全旭眼神明亮,立即下拜,“诺。”
作为一名最普通的小侍卫,能得陛下赏识,自然是前程无量了。
出了这样的乱子,刘志也没法子继续再狩猎,跟随他的侍卫和执金吾们吓得够呛,干脆就此打住,让那些健儿们自行发挥吧。
回到行宫,刘志见身上已经脏了,只得重新沐浴更衣,今日可真是闹了笑话,毛都没捞到一根,还弄得鸡飞狗跳的。
自己也觉得好笑,看来他在武艺方面,真不是那块料,幸好他是帝王,不需要亲自上阵,也不需要带兵打仗。
清清爽爽地坐下来,慢悠悠喝了杯茶,这茶叶是他特意让益州那边制作进献上来的,清香扑鼻,回味悠长。
自从他喝上了绿茶,宫中各处为了讨好他,也渐渐地开始流行起来,尤其是太后,本来就不喜欢掺了香料的浓茶,对清淡的绿茶很是喜爱。
上行下效,一干贵夫人们也迅速跟风,京师士大夫阶层,如今都以喝茶为荣,只是绿茶数量太过于稀少,有价无市,千金难求。
绿茶的生意刘志不急,他要做成精品,细水长流,让那些士大夫们不是因为跟风,而是上了瘾,发自内心的喜爱。
那些贵族们再有钱,再吝啬,他刘志有一千一万种方法,从他们的口袋里把钱掏出来,还让他们心甘情愿。
抬眼见到新提拔起来的的贴身侍卫全旭,便笑着问话,“全旭,你是何时进的侍卫营?”
“回陛下,属下是今年八月间进的侍卫营,本是钱塘人氏,到京城来投亲,正巧认识了樊校尉,所以便考进来了。”
他才问了一句,这全旭便自动答了前因后果,刘志从他的话里听出许多的信息。
以他这般出色的身手,却只是低等侍卫,原因自然是因为初来乍到,寸功未立又没有资历,只能从最低级熬起。
而且他还是钱塘人氏,刘志点头叹道,“你家乡遭了灾,为什么没选择就近入伍,反而跑到京师来?”
全旭是从扬州过来的灾民无疑,只是以他的身手,在哪里都能出人头地,不至于生活无着,需要投亲靠友。
“回陛下,属下的母亲再嫁到京师,所以便想着趁此机会一家团聚。”
一听就是个有故事的人,跟他前世一样,挨过社会的毒打。
“今日多亏了你那一枪,说吧,你要什么赏赐?”
赏罚分明,是作为帝王的基本准则,刘志自然不会亏待了全旭。
一般情况下他都会直接赏赐一堆的财帛,并不会开口询问,此时感慨于他的身世,才给了他这个机会。
全旭立刻跪下,“陛下,属下已经完成了心愿,想从此去边关从军,请陛下恩准。”
刘志微微一愣,这弯转的,太雷人了吧,不过他却能理解对方的心情,一个母亲早年既然能抛弃儿子另嫁他人,如今又怎么可能会有亲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