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小乞丐两次反抗无果,或者说根本没有反抗之后,公输琉璃对小乞丐的确很失望。只是小姑娘还是不信邪。她一定要让小乞丐露出凶狠的一面,着魔了一般的执着。
没走多久,她回头说道:“呆子,还有没有乞丐欺负过你。”
小乞丐摇了摇头,其实自然是有的,但他并没有太记恨,他跟在公输琉璃身后走了一阵儿才开始回味过来,那些欺负他的人都死了,死的极为凄惨。眼前的女孩不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女孩儿,她有着可爱的外表,但也有着可怕的手段。
可小乞丐并没有觉得恐惧。相反他有些愧疚。
“真的没有吗?算啦,有没有都没关系,反正福津城是乞丐城,我先带你去换身衣裳,然后咱们饱餐一顿,再去欺负别的乞丐。”
公输琉璃说出了自己的计划,走在后面的小乞丐一愣,他以为事情就该这么结束了,万没想到这个女孩子还要找其他乞丐麻烦,想到那老乞丐的时候,他脸上又浮现出害怕的表情,说到底,那是他短暂童年里无法抹去的阴影。
公输琉璃笑的很甜:“看来你也不老实嘛,都会跟我撒谎了,你这害怕的样子,一定是有别的乞丐欺负过你吧,而且还被欺负的很惨,一定是这样。”
小乞丐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公输琉璃知道这个小乞丐虽然很怯懦,但也很善良。他不想其他乞丐死掉,又不想骗自己。公输琉璃笑的花枝乱颤,忽然发觉小乞丐其实蛮可爱的。
随后公输琉璃带着小乞丐换了身干净衣裳——一身灰白色的文士袍,公输琉璃看到小乞丐走出布店的时候,噗呲的笑出声来。
沈小猎也是这个扮相,只是在公输琉璃看来,哥哥这么穿便像个深藏不露的文人墨客,小乞丐这么一穿就成了小书童。看见公输琉璃笑,小乞丐也跟着笑,显得又傻又憨。
接着二人去吃了包子。在蒸汽腾腾的包子铺里,小乞丐吃得倒是不多,一会儿就饱了,反倒是公输琉璃,吃了不少。待到实在是吃不下了,公输琉璃满意的摸着小肚子,对小乞丐说道:“呆子,你有名字吗。”
小乞丐哀伤的摇了摇头。
“没名字也没什么,不用难过,嘻嘻,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吧……咦,也不对,你肯定已经有名字了,像我,我就叫公输琉璃,就算我不知道我叫公输琉璃,我也是公输琉璃,我还是给你起个外号好了。”公输琉璃笑道。
小乞丐使劲点头很是高兴。
“恩,我跟你说哦,走江湖嘛,就是要有个响亮的外号。说不定你将来就忽然火了,名号传遍整个大陆,成为江湖中名头响当当的大侠。所以,外号很重要。将来别的乞丐欺负你,你就报出外号……哎,也不是,你不能报出外号,那你得收两个小弟,让他们报出你的外号。”
小乞丐听得有些懵。公输琉璃却难得的,有了个说话对象,仿佛话唠一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恩,给你起个什么外号好呢?”公输琉璃歪着头,认真的在想这个问题。小乞丐看着公输琉璃认真想事情的样子,慢慢入神。
“呆子,你在看什么呢。”公输琉璃笑道。
小乞丐慌忙的摇头。
“嘻嘻,好看吗?”公输琉璃一眼就识破了。
小乞丐又不停的点头。
“这个呢,这个东西挡着你也觉得好看吗?”公输琉璃指着左边的半块青铜面具说道。
小乞丐还是不停的点头。
“嗯,我就喜欢你说实话。看你这么可爱,你就叫阿呆吧,这可是我能想到的最霸气的外号了。”
小乞丐愣了楞,接着点头。虽然没有学过知识,没有去过书院,但是阿呆这两个字,他觉得完全没有霸气,可还是很喜欢。
“走吧,阿呆,我带你去征服你的江湖。”
所谓征服江湖,就是从东区来到了南区。
福津城之所以被誉为乞丐城,之所以这么多乞丐,便是因为这里有很多无人居住的破庙,废弃的屋子。百多年前的福津城闹过一次大规模的瘟疫。导致南区东区死了很多人。
而随后的百年,福津城虽然慢慢就在改善,但那些无人居住的庙宇,房屋却始终没有得到治理。或者说,治理的进度很慢。于是这里就成了乞丐们落脚的地方。他们惯于风餐露宿,能在任何地方落脚休息,这也是乞丐要具备的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但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也总归是好的。
而且福津城北区和西区极为富裕,东区南区的改造进度虽然慢,但总归是在慢慢改善,加之福津城有玄武门,很多江湖人慕名前来,这也使得福津城其实还算热闹。
而当一座城有了自己的特点,比如特别容易招来乞丐,盗贼,亡命之徒这种,那么它的名气越响亮,它的就越容易招来这些人。
这便是福津城被誉为乞丐城或者说成为了乞丐城的真正原因。
老乞丐并不老,他只是相对于其他乞丐来说比较年长。老乞丐是整个南区的乞丐头子,早些年做过草寇,杀过人,后来没办法了被逼到了福津城躲风头,一躲就躲成了乞丐。福津城的乞丐规矩没有言明什么,但就跟很多地方的潜规则一样,新来的人总是要被排挤要被教训一番的。
可老乞丐比较能打,虽然连入武道都做不到,但寻常的拳脚功夫对付这些乞丐也绰绰有余,久而久之,打出了一片名堂,靠着狠厉的手段做了乞丐头子,虽然明面上落魄些,暗地里过得倒也滋润。
老乞丐这辈子欺负过很多乞丐,他认人极准,知道什么样的人有血性适合做他的手下,也知道什么样的人表面上没脾气实际上逼急了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当然他还知道有些人看起来很胆大,实际上一打架就腿抖。
他见过的人太多,所以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很少。
其中就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没有隐忍的睿智,也没有敢于反抗的勇气,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任何东西到了极致都会让人印象深刻。老乞丐很少见过那样的孩子,无论被怎么欺凌,始终无法在那孩子的眼睛里找到一丝反抗的怒意。只有摇尾乞求的可怜。
所以再次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看着这个孩子穿得像个小书童,以为是这孩子被哪家的有钱人给看上了,让他做了书童。
但奇怪的是,无论这孩子做了什么,都不该来到南区的乞丐街,这是乞丐们平日里休息的地方,到了夏日,老鼠,蚊蝇,饿死之人的腐肉,蛆虫以及满身恶臭的乞丐会使得这里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
如果说福津城的北区和西区是活在阳光里福津城最正面阳光的躯壳,那么南区的乞丐街,便是这座城市的阴沟。
这里每天都有着最为肮脏的交易。
小乞丐,亦即阿呆其实很畏惧这个老乞丐,尽管现在他也是个孩子,但过往里更早的童年让他明白了这个老乞丐的可怕。
老乞丐为了钱,什么事情都能做。东区的乞丐头子不会真的对阿呆下死手。因为他们只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老乞丐也是地痞流氓,只是手上有人命的,和没人命的截然不同。
当一个人杀过人后,无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都不可能毫无触动,这样的触动也许会让人如受雷击,从此性情大变,也许只是如同喝了一口后劲很大的酒,纵然不会马上改变一个人,但会慢慢的,慢慢的改变一个人。
等到自己察觉自己变了的时候,往往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