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何熹兮的排骨有点炒焦了,火候没掌握好,肉质不够酥烂。
主菜做不好,这是最大的败笔。
何熹兮暗暗叹气,只能认输,她的确没什么厨艺赋,优质的米饭和金贵的青菜也挽救不了她失败的排骨。
她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成品,并且没有让四个老头子一放进嘴巴就吐出来,就已经算成功了。
苏怡那一盘鸡肉,她是服气的。
只有蒙子元还演着维护何熹兮的独角戏。
“没有啊,我觉得排骨很好吃啊!咸淡合适,口感弹牙,很下饭啊!光这盘排骨,我就能吃三碗饭!”
四个牙齿快掉光的老头子,啃排骨啃不动了,当然不适合他们的胃口。
可是他的评价并没有影响力,因为他不是评委。
蒙恬跟三位叔伯经过简单的商量,很快公布了结果。
“我宣布,厨艺比拼的胜出者是——苏怡!”
何熹兮有点气馁,脸丧丧的。
责怪自己,平时为什么不经常下厨?
厨艺熟练的话,未必会输给只会做简单西餐的苏怡。
苏怡赢了,原本无神的眼睛焕发出光彩。
她心急地问:“爸,不是赢了有惊喜吗?这个惊喜,是什么呢?”
如果可以让她选择的话,她肯定选跟儿子见面。
三没见,她想儿子都快想疯了。
总是记挂他会不会被佣人欺负,担心他晚上睡觉会不会着凉。
“这个嘛……”
蒙恬拍了拍手,王妈呈了一个精美的漆器首饰盒上来。
蒙恬笑眯眯地对着镜头打开,明黄色的软垫上赫然立着一只粉紫色的镯子。
“这是用上等的的冰花芙蓉玉雕成的玉镯,整个玉镯晶莹剔透,镯子外壁刻有祥云如意纹,做工十分精巧复杂,出自明代工匠之手,是子元的曾祖母留给未来孙儿媳的首饰。现在,我就把这个珍贵的镯子传给苏怡。”
苏怡双手颤抖地接过首饰盒,内心的激动无以言表。
她赢了。
她赢了那个比她漂亮年轻的新欢!
这么贵重的首饰,她要好好留着,存到银行里,jake以后即使走投无路,也可以卖了换钱。
何熹兮不由得扼腕叹息。
冰花芙蓉玉镯子,相传是唐代杨贵妃的至爱。
那种粉色的玉石,用来泡水洗脸,有美白养颜的功效。
那么美的镯子,颜色又那么特别,可惜了,没拿到手。
苏怡心翼翼地拿起镯子,对着光看了一会儿,心里满意极了。
当年之所以那么轻易劈腿,到底,还是因为蒙子元把富二代的身份藏得太深!
煎几个鸡腿,就能得到这么值钱的东西,她真是赚到了!
本以为蒙恬会为难自己,没想到比赛还是公平公正的。
那个连排骨都焖不好的新欢,该馋得眼红了?
苏怡当市民久了,对于好处记得门儿清,又迫不及待地问:“爸,那个巨大的优势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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