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星和法义离开后,大约又过去十来分钟,一伙奇装异服的江湖人赶到那个小茅屋。
这些人成分复杂,有老道士、有英俊剑客、有提刀的落魄中年男子,总共二十个人,但无一例外都是一流武者。
罪都的大总管,也就是夜雨,他穿着带有黑色花纹的武者劲装,站在所有人的最前面,因为他不仅地位最高,还是队伍中仅有的一流巅峰武者。
此刻,他从外面打量着这间不起眼的小屋,门墙窗户没有落下灰尘,脚下的地面还算干净,这说明之前有人住在这里。再加上他们是跟踪那个古怪和尚赶过来,夜雨几乎可以肯定,那只老虎这段时间就藏在这里。
“贼鸟,能不能找到那只老虎的去向?”
“我试试。”
被唤做贼鸟的人是一个瘦长男子,他放出一只小巧玲珑的怪鸟,令它飞到屋内探查。
说这鸟奇怪,那是一点都没错。
它浑身通红,羽毛、爪子甚至是瞳孔都是诡异的血红色,哪怕是在如此漆黑的夜晚,它飞到空中便像一团红晃晃的移动火焰,特别显眼。
过了片刻,怪鸟飞回来,嘴中发出“沙沙”的怪异鸣叫。
贼鸟仔细聆听片刻,对夜雨说道:“大总管,红眼睛说有两股老虎的腥味,分别朝东、西两个方向跑了。”
“怎么会有两个方向?”
贼鸟想了想,解释道:“应该是那个像和尚的家伙,他可能和目标接触太久,身上沾染了老虎的气味。再加上那只老虎能封闭毛孔,锁住气味,所以二者的腥味才会差不多浓重。”
“两个方向?有些麻烦。”夜雨皱眉,“贼鸟,不能再精准一点吗?”
“不能。”贼鸟苦笑一声,“那只老虎的气味本来就很淡,再加上风吹散了大部分气息,红眼睛只能做到这一步。”
“真没别的办法吗?”夜雨不甘心地问道。
“大总管,在跟踪方面,红眼睛已经是最好的方式,我真的没有其他办法。”
红眼睛便是那只怪鸟的种类,其性凶猛好斗,眼睛红得像要滴血,因此得名。
并且,这种鸟很喜欢记仇,哪怕隔了很久也能记住仇人的气味,鼻子比狗还灵敏,又能飞,行动也比狗更加快捷灵活,常常被用作跟踪的利器。
夜雨顿时脸色阴沉如水,但仅存的理智却告诉他不能迁怒贼鸟,因为一个强大的武者真心想藏,寻找的难度确实很大。
像叶星这类武者,已经能做到踏草无痕,走在泥巴路上也不留脚印。他再封锁毛孔,保证身上的气味不会散发,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让人找不到。
“既然如此,兵分两路,给我追!”夜雨恨恨地说出命令,并且在心里暗暗发誓,“该死的畜生,等我抓到你,一定要将你剥皮抽筋,好好尝尝虎骨药酒的滋味儿。”
“是,大总管!”
……
另一边,法义一口气跑了大约半小时,终于体力不支,啪的一声倒在地上。
此刻,他感觉眼皮格外沉重,仿佛一块石头压在眼皮上,硬生生要使其闭合。
在刚才奔跑的过程中,他的腹部疼痛难忍,仿佛有人拿着一把刀在里面搅啊搅,搅完还要桶两刀,伤势更加严重了。
之前受夜雨一掌,他的生机已经所剩无几,但他偏偏还要使出爆发的秘法,奔波这么久,身体终于彻底崩溃。
“呼,我……我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他感觉到解脱,微笑着、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舍身求活,舍他法义的将死之身,求叶星的一线生机,所以他愿意充当诱饵,引开部分追兵。
没过多久,一伙人走过来,并且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法义。
其中一人走出来,两指探在法义的鼻子前,然后摇头骂道:“这家伙居然死了,真是晦气!”
“尸体怎么办?”另一个人问道。
“丢在这里,任由野兽吃掉吧。”
“行,就这么办。”
其余人纷纷点头:“也不知道会便宜哪头畜生,它们算是有口福了。”
……
话分两头,视线转到叶星这边。
他跑了没多久,也被追上了。
这倒不是他的速度慢,而是附近散布了许多罪都的小喽啰,为了避免惊动对方,他每次遇到罪都的人都会绕行。
一来二去,被夜雨等人追上也是合乎情理。
见面之后,夜雨冷着脸道:“一只畜生竟然在卧虎山脉闯下如此多事,叶星,你今日就算死也可以瞑目了。”
“想要本虎的命,那要看你的实力,别怪我没提醒你,小心杀虎不成反被咬。”
“狂妄的家伙,这就不用你操心了,都给我上,生死勿论!”夜雨大手一挥,命令道。
其余人早已摩拳擦掌,得到命令,再也忍不住了,纷纷使出拿手绝活。
最先出手的人是英俊剑客,还没看清他拔剑,一抹剑光已经刺到叶星的身前。
英俊剑客只觉这一剑无比顺手,堪称他能使出的最强一招,他在心中暗道:“如此快的剑,定能斩下此虎,夺得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