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
乔初抽了抽嘴角,算了,刚才是我瞎说的,是谁又欺负你了?我去帮你讨回来!
那个时候,我的座位是在最后一排,雷打不动的最后一排,每一次换座位,全班同学都整体平移,只有我在角落里不动,因为我被冠上了有精神衰弱的帽子,别的同学都不敢给我打交道,怕我什么时候万一发病了赖上他们就不好了。
也只有乔初,主动跟班主任申请,坐到了最后一排,还美名其曰说:上课老瞌睡,在最后一排能站着。
乔初一步步向我靠近,在我即将触碰到她的手的时候,她却忽然一下子跑了特别远,还向我挥着手:“陈诺琳!你来追我啊!”
这又是一节体育课,体育课一向是我的噩梦,因为在体育课上,总会有自由活动,然后,我就一个人落单了。
但是,乔初每次自由活动,都会拉上我,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甚至我是一个运动白痴,不会打兵乓球,她也愿意耗费一节课的时间教我打乒乓球,在我捡球累成狗的时候,给我递上来一瓶矿泉水。
但是,就在她一步一步向我走近的时候,却恍然间换了一个场景。
那是一个雾色氤氲的小镇,我回忆起来,这是和乔初一起去的云南小镇。
我向前走了两步,转过一个拐口,就看见了乔初和苏子墨。
乔初和苏子墨两人正依偎在一起,乔初踮起脚尖,抱着苏子墨的脖子,歪着头,一副热恋中娇羞少女的模样,让人看了都觉得莫名的欢喜。但是,下一秒,却成了在火车站,身边全都是拥挤的人流,人流攒动,乔初把手中的包狠狠地砸向前面的苏子墨:“你滚!你以后不要再来见我!混蛋!”
因为我是背对着苏子墨的,所以我只能看到,乔初脸上一行一行流下来的眼泪。
而苏子墨,向前走了两步,把乔初的包包放在她脚边,声音没有起伏地说了一句:“你自己保重。”就毅然地转身,走进了火车站口,甚至在乔初扯着嗓子嚎啕大哭的时候,都没有回头。
我知道乔初的这丁点小心思,她只是想要用自己的哭声,来挽回这个她深深爱着的人。
可是,苏子墨这个人太狠了,无缘,也就无份了。
我走上去,想要伸手抱住哭成泪人的乔初,但是,当我张开双臂的一瞬间,火车站拥挤的人流全都不见了踪影,恍惚间,我一阵头晕,闭了闭眼睛,再睁开,就是白色的背景,白色的砖墙,一股浓烈的消毒水气味,我真的以为自己是在医院里,那种感觉,特别真实。
我向前走了一步,从黑暗里走进了一片光亮中,坐在病床上织毛衣的乔初一下子抬起头来,这一次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全都掉光了。
她看见我的这一瞬间,特别开心:“佳茵!看看我的这个新发型怎么样?酷不酷?!”
我点了点头,说:“我去帮你削一个苹果。”
这样,只是为了掩盖我的眼泪。
我埋头给乔初削苹果,她正在眉飞色舞地说着最新更新的一集绝命毒师,手里还不停地织毛衣,说:“我这是提前步入大妈生活了,开始织毛衣养生。”
我削了苹果皮,刚刚抬起头,乔初却已经躺在了床上,身上盖着一条白色的床单,睡颜特别安静,就连睫毛的轻微颤动都没有,好像真的是睡死了似的。
我以为她是睡着了,就走上去,伸手覆上她的鼻息,顿时吓的后退了一步,尖叫了一声。
………………
耳边,响起陆景重温柔舒缓的声音:“佳茵,佳茵……”
我睁开眼睛,一下子映入眼帘的就是陆景重俊朗的面庞,我伸出双臂来抱住他,将头埋在他的臂弯里。
陆景重问:“做噩梦了?”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现在还在飞机上,头等舱又特别安静,我不想把自己的心事,在现在说出来,成为别人耳中的笑料。
这个关于乔初的梦很长,几乎从三年前,一直到现在三年后,可是等我醒来,一看时间,才仅仅过去了不到半个小时。
就好像在心里,有一个点,柔软的点,在这一秒中突然就有了触动,那个柔软地方带来了忽如其来的情感和回忆,清晰的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陆景重一手搂着我的背轻拍着,一只手拿出手机来,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按键,我心想,这里本就没有信号,陆景重这是在写什么。
然后,他把手机递给我,屏幕上有一句话:梦见乔初了?
我睁大眼睛看了看他,拿过他的手机,在手机上输入:毛毛,我小时候特别羡慕乔初,羡慕乔初有一双爱护她的父母,衣食无忧,不用为了钱去大冷天大过年的给人打工,在学校里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在家里是父母掌上的公主,人长得漂亮,又会打扮,喜欢她的男生一大堆,前呼后拥。
可是现在,我忽然觉得好可悲。
从小到大,她一直很受男孩子喜欢,可以说是一呼百应,但是从来都没有上过心。这一次,她只用心喜欢了一个人,最后还是分手了。
她唯一的梦想就是当一个新闻记者,当一个名记,都说情场失意事业得意,然后她就报名去了中东战地记者,可是,偏偏不巧又得了白血病。
你知道吗,毛毛,乔初对我特别好,有一段时间,我都以为她是不是喜欢我,因为那个时候总有传出同性恋的事情,我都在想,是不是要为了乔初掰弯我自己……我是不是特别傻?
上帝给人关上了一扇门,就必然会给人打开一扇窗。
原来,是真的。
当我用手机,打完这样一大段话,抬眼,就看见陆景重正低着头看我,一双眼睛里好像藏着重重沟壑山峦。
他修长手指轻轻在屏幕上触动,写下了一句特别孩子气的话——好人会上天堂的。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你信教么?”
我一不留神,就说出了这句话,不过声音很小,周围没有人看过来。
其实,就算看过来也不打紧,都是一些陌生人,下了飞机之后谁都不认识谁,没必要在意这些人的目光。
陆景重用他宽阔的手掌包裹住我的手:“我不信教。”
我问:“那你信命么?”
“我不信命,”陆景重说,“我只信你。”
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用尽了前二十年的不幸,才在最好的时候,遇上了陆景重。
………………
下了飞机,陆景重已经和乔初的父母联系过了,就直接上了出租车,去殡仪馆。
现在还不是举行葬礼的时候,才只是头一天。
今天来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就都穿了深色系的衣服,我还特意戴着乔初给我织的那条白色的围巾,上面尚且沾着的一点红色血迹,虽然血迹时间久了已经有些发黑了,但是在白色的围巾上,依旧好像是绽放的红色曼陀罗花。
在殡仪馆外面,我我们买了两个花圈。
其实我知道,乔初是不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的,人都死了,还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在殡仪馆的一个小礼堂里,一进门,首先闯入眼帘的是放在正中间的一个黑色的棺木,有人正在鞠躬,然后,我才看见了,正站在墙边,快哭成泪人的乔初父母。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世界上最难以忍受的一种痛。
父母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却在他们之前,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向乔初的父母鞠躬,然后走到棺木前。
我含着泪,却没有掉下来,只不过在看东西的时候有点模糊不清,向前走的时候就差点撞上了桌子脚。
乔初安安静静地躺在棺木里,她是最爱臭美的一个人了,现在,在这样寒冷的冬天,都只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还戴了一个长发披肩的假发套,一如三年前,我们十八岁那年。
我捂住嘴,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失控。
我伸手抓住乔初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抓到死人的手,是硬的,冰冷的,但是我没有一丁点害怕,我俯下身,对乔初说:“乔乔,我来看你了……乔乔……”
然后,我就眼前一黑,靠上身后温暖的胸膛。
我摆了摆手:“没事儿,就是眼前有点发黑了,可能是贫血。”
乔初妈妈走过来,说:“乔初走的太急了,什么话都没有留下来,”乔初妈妈说到这儿,眼圈又红了,却仍然咬着牙说,“但是有一件毛衣,就算是她在最后在病床上的时候,也在织这一件毛衣……是一件男士毛衣,我不知道是织给谁的,你是她的好朋友,应该知道……”
“不是织给叔叔的么?”
乔初妈妈说:“乔初给我和她爸都织了一条围巾,那件毛衣瘦,她爸有啤酒肚,穿不上。”
其实,我已经有了想法,这件毛衣,是乔初织给苏子墨的。
………………
在x市待了三天,住在酒店里。
下葬那天,我没有去现场,陆景重和李峥科去了。
我静静地在酒店里坐了一会儿,拿出手机来,给苏子墨打了个电话。
其实之前,我给苏子墨通过一次电话。
但是我打电话那一次,苏子墨在国外,我只是把乔初的病情告诉了他,至于他回国之后是不是去看了乔初,就不得而知了。
等那边接通了电话,话筒里的声音很嘈杂,好像是在闹哄哄的会议室里,苏子墨似乎是没有看手机屏幕就直接接通了电话,说:“您好,我是xx公司人事部经理苏子墨。”
“我是杜佳茵,”我说,“今天是乔初的葬礼……”
然后,从听筒里传来了嘭的一声,似乎是手机掉在了地上。
“喂,喂,苏子墨!”
那一头,电话里传来嘶嘶的声音,手机似乎是摔的不轻,苏子墨的声音听起来都有点走音了。
“嗯,不好意思,我手机掉了。”
我说:“我这里有一件乔初织给你的毛衣,你什么时候过来一趟?”
苏子墨说:“我……尽快,就这两天。”
“你很忙吗?”我说,“我可以多等两天没有关系。”
苏子墨说:“不用,我到x市联系你。”
………………
傍晚的时候,陆景重扶着我在大街上走了走,上一次来的时候,因为雪糕的事情,没有时间带着陆景重逛逛,这一次,我带着他走过我经常上学的路,经过我打工的美容店和小饭店,一起走进公园里,经过人工湖,还买了鸟食,喂鸽子。
我指着路边经过的一个中年大叔,对陆景重说:“你看看,这个男人,肯定有故事。”
陆景重摩挲着我的掌心:“什么故事?”
我说:“为情所困,说不定现在正在外面养小三。”
陆景重轻拍了一下我的手背:“小心人家听见了,找人揍你。”
我咧嘴一笑:“有你啊,肯定揍不到我……你再看那个姑娘,他肯定喜欢身边的那个男孩子。”
陆景重故意“嗯?”了一声:“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扶着陆景重的手臂,仰着头看着他:“你看她的眼神啊,是那种喜欢羡慕的,在任何场合都毫不掩饰着自己的崇拜……”
陆景重忽然伸出手指来勾了勾我的下巴:“就是你的这种眼神吗?”
我拍掉他的手,别开了脸。
是的,我们每天走在大街上,都会遇上那么多的陌生面孔,在那么多平淡无奇里,谁也不知道,他们背后经历了怎么样的故事。
我也有我自己的故事,乔初也有乔初自己的故事。
我曾以为我的故事,会在阴暗的角落里,开成一朵不为人知的花,但是,终归是等到了那个愿意采撷的人,用阴暗的潮湿滋润成长的花。
而乔初……
乔初,你是一抹阳光,可以照亮阴暗角落的阳光,总有一天,你会遇上,那个愿意把你捧在手心的人。
我看了一眼高而远的天空,好像浮现了乔初的笑脸,点了点头,一定会的。
…………
散了步回到酒店里,我的手机铃声忽然响了。
因为为了减少手机带来的辐射,我的手机都会放在陆景重那里,有时候他会直接帮我拎着包,看起来特别像是居家好男人,不过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拎着我的嫩黄色的女式包包,总归还是说不出的怪异。
以前,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某个男生主动替你拎包,把你放在道路的里边走,主动为你拉椅子,不要因此而感激涕零。这只能说明他之前有无数个女朋友教过他这一点。而能让他记住的女人,永远是改变了他的那个女人,而不是你。所以,越是细节完美的男人,对女人而言越是挑战。
不得不说,确实是有道理的。 嫂索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我看着陆景重正在从我的包里拿手机,就随口说了一句:“你以前也给你前女友拎包么?”
陆景重的手滞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多了一丝捉摸不定,却仍然是把手机屏幕划开了递给我,多余的话没有说。
我冲他做了一个鬼脸,也没有看手机屏幕,直接就接通了电话。
“杜小姐,你要找的人我给你找到了。”
这句话倒是让我愣了一下,我一时间没有辨认清楚给我打电话的这人是谁,又拿下来手机看了一眼,看见一个大写字母a,才恍然间想到了,哦,这个人就是我找过的那个侦探,我拜托过让他帮我找陆正宇的资料。
至于,我让他找什么人,我倒是给忘了。
脑子一时间短路,我就问:“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