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慧蝶踩了郜林两脚,都沒见他有任何反应,只好任由着他抓着,同时,心中也是泛起大片的柔情。
哪个女人,不想自己喜欢的男人牵着自己的手。
哪个女人,不想自己喜欢的男人疼爱自己。
哪个女人,不想获得自己喜欢的男人的重视。
说起來,向慧蝶也有些不解,自己怎么就突然喜欢上了郜林,最初,她只是将他视为一个手下的队员,一个可有可无的职业选手,可在两人的接触中,她却发现,自己竟然无可预制地喜欢上了他。
到底,自己喜欢他什么呢,向慧蝶心中不免暗自发问。
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无非就是冲那么几点。
一是样貌。
二是家世。
三是才气。
四是能力。
可这家伙,有么。
要说样貌,他长得虽然有点小帅,可完全沒有达到她心中白马王子的那种地步。
要说家世,她丝毫不知他的背景,甚至连他家里有多少个人,父母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
要说才气,她都不懂他除了会玩《英雄联盟》以外,还会什么。
最后说能力,这家伙,好的能力沒有,耍坏的本事倒是很强。
真是气人。
心中这么想着,向慧蝶又是重重地踏了郜林一脚。
“啊。”郜林顿时痛叫了一声,赶紧收起被踩疼的左脚。
“怎么了。”开车的师傅回头问道。
“沒事,被个可恶的女人踩了一脚。”郜林笑着道。
“说谁呢。”羞恼着,向慧蝶又是伸手拧向他。
知道两人在打情骂俏,开车师傅笑了笑,回头继续开车。
很快地,车就开到了特产市场。
付了钱,郜林两人就下车往市场里边走去。
也许是周曰的缘故,市场里边的人很多,未免被人群冲走,郜林就牵住向慧蝶的手。
向慧蝶只是象征姓地挣了两下,最后就任由着他牵着。
“你想买些什么回去。”纤手被郜林牵着,向慧蝶微微红着脸问道。
“我也不知道,看看吧。”郜林回头道。
“是带给谁的。”向慧蝶问道。
“我爷爷。”郜林说道。
“他有什么喜好吗。”向慧蝶又问道。
“呃,他喜欢喝酒,还有养花。”郜林答道。
“那你就买些贵市的自制甜酒回去,价钱也不是很贵。”向慧蝶说道。
“哦,这个可以,不过我不知道他习不习惯喝这种酒。”郜林道。
“你爷爷多少岁了。”向慧蝶问道。
“80多了,今年应该是83岁。”郜林道。
“有这个岁数的老人,都是比较喜欢喝甜酒的,毕竟他们是从那个艰苦的年代过來的。”向慧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