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偏远,时候也还早,街上人流远不如京中来往如梭。但策马前行终归是不便,且刚刚用过一顿舒心膳食,心头大石也已放下。虽对京中万事多有惦记,也不急在这几里路上。故而薛凌牵着马,仍是甩着那枚骨印在街上缓缓走着,打算出了城再上马。
此地离平城说近不近,却截然不是平城那副鬼城模样,城里黄发垂髫,须眉朱唇,十足的烟火气。说远,又不是很远。服饰物件与三年的平城一般无二。她一路走着看的兴起,偶尔还掏出点散碎银子买点小玩意放马搭子里。走出几条街,方觉后头含焉还跟着,只当她是在找地落脚,倒也没多在意。
直到二人出了城,薛凌翻身上马打算要走,含焉匆匆跑到前面,伸开双臂拦住马,道:“小姐方才既是应了要带我走,为何现在又要独自离去?”
薛凌正将那枚骨印往贴身处放,这东西是将死霍家最重要的物件儿,马虎不得。听得含焉这样说,不由得一个哆嗦,她什么时候答应的这女人?莫说毫无用处,便是有用,她也不能在这会带着个累赘回京。
不忍看含焉死,是一回事,可要看着她好好活,貌似也很为难。薛凌自问三年前尚且没有这等菩萨心肠,如今更是毫无可能。但如果自己真的应下了,那还真是难办。
她向来不喜负人,这会子只绞尽脑汁的回忆了一档子,好像这几天确实没说过要带谁谁谁走,毕竟同行的三人,她一个也不喜欢。另外俩现在好歹是摆脱了,这一个,也不该添麻烦才是。何况,洒出去的银子并非小数。再贪多,实为妄念。
确定骨印已经塞好,薛凌拉了缰绳道:“我不知何时应承的你,此处已是梁国境内,你身上有两百两银子,天上地下皆去得,犯不着挡我的路。”
含焉大惊,情急之下便去去扯马嘴上缰绳。她孤身一人辗转胡地多年,而今故地重回,反倒失去了独行的勇气。纵是看着薛凌年岁不大,然救命之恩,两日共马,竟生出些此生相附的情绪来,只想着无论如何不能撒手。
身上衣衫未换,还是几日前那件袍子,晨风一吹,鼓鼓囊囊的将薛凌身形衬的越发瘦小。只眼里寒气森森,看的反而渗人。她若打马扬蹄而去,含焉应是讨不了什么好。但终归是个皮肉之伤,断无性命之忧。若非含焉是个女子,薛凌怕是一丝犹豫也不带。偏妇孺当前,总是需要点凉薄,才能一往无前。
这般僵持不过少卿,含焉一直盯着薛凌,自是瞧出她眼里决绝之意渐深,突而就想起死的那俩鲜卑人来。牵扯着缰绳的手不由得开始发抖,想要松,却又咬死了牙握的更紧。她连薛凌的名字也不知道,这会子记起初见的白刃红肉,眼角泪水划过,余光却往薛凌右手腕移动。
“你我皆是平城故人,姑娘带我走吧”。含焉在用饭时心思便全放在薛凌身上,自然没错过那句“我就在城内”。这会情急,到没去细想所谓的姓薛是个什么意思,只希望薛凌能顾着几分同乡之意。
漂泊之时,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何日返故居。三年前梁胡战起,平城城破之后,拓跋铣一路南下,像她这样的姑娘,如江河浮萍,生死来去不由己。可如今真儿个返回故居,含焉竟发现,自己是惊恐大于喜悦的。爹去,母离,家破,人亡。
明明是夏日草木葱郁,可她无论怎么看,都觉得是焦土残垣。她想,她在这块地上活不下去了。她甚至想,如果薛凌不带她走,她倒宁愿还在鲜卑的楚楼秦馆,起码脂粉熏香,远比人肉烧焦的味道好闻些。
薛凌微偏了头,难得她被人左右了情绪。薛弋寒在时,平城城内不计,周边也还有着不少百姓定居。没准她十三四年的光景里,还与这位含焉擦肩而过。可是这会要带个人上路实属添乱。
思量了几番,将京中薛宅的地址告诉给含焉,道:“若真是无处可去,便来京中找我,我急着回去,确实带不走你”。说罢直接将缰绳从含焉手里硬拽出来,打马离去。
跑了好远,回头一看,含焉仍跌坐在地没有起身。不忍之中又有了几丝烦躁。她已经将人安然带回梁了,偏这人还要给自己找如此多的不自在。心里有气,就越催着马快些,只想赶紧走远了了事。
也不知是多久未落雨了,这一路尘土飞扬。原些时候,薛凌在京中,心往平城。现身离平城咫尺,反倒念起京中某一方天地来。京中局势,已是多日未曾参合,可她想的,也并非是霍家如何,魏塱又如何,反而是,不知回去的时候,绿栀的娘亲会不会正好又揉了肉饼来吃?
石亓二人自是比薛凌先到,先与羯皇道了平安,石亓便退出主帐,捡了个没人的地方独坐。说来,这次能安然返羯,全是他的功劳。本该与父兄好好说说经过,羯皇也有意让这个小儿子一道听听,学着处理族中事物。然石亓只说已然回来了,不必再提,自己乏了先行歇歇。这几天确实累,羯皇与石恒皆是心疼,倒也没强留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