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除了在中原做生意,将来还会与番邦做生意,这些箱包,那些番邦人定是也会喜欢的,我们要将目光放长远一点,不如这品牌就叫爱马士吧!”高凡一下就将品牌的名字敲定了下来。
“爱马士?”田永岚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这名字有何寓意呢?”
“老田啊,你想想,这些商贾们常年在外奔波,是不是经常都坐在马背上或者马车里啊?这马啊,就是他们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在路上,马如果尥蹶子了,商贾们便不能按时的到达预定的目的地,从而导致经济的损失。所以他们都是一群爱马的人士。而咱们的箱包,又会成为第二个他们离不开的心爱之物,将来的商人出行,必不可少的两样,一就是马匹,二便是咱们的箱包,这样一来,大家一提到商人,就会想起马,就会想起咱们的爱马士,对不对啊?”高凡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着。
田永岚总觉得有些别扭,“这名字是不是不够高雅啊?”
“高雅?高雅是什么?那是文人们的东西,咱们商人,若是去讲究高雅,那都别吃饭了,全家饿死得了!这名字啊,就要通俗易懂,好记,才可百年甚至千年的传承下去。再说了,那些番邦的蛮子们懂高雅吗?取一个高雅的名字,那些番邦蛮子根本理解不了,都说了,咱们的生意啊,将来是要和国际接轨的。老田,我刚才还说你是保守派,你保守固然有保守的好处,可有的时候啊,还是要稍微的将这里打开一点。”高凡说着指了指田永岚的心口,“咱们不是只做高雅之人的生意的,咱们是为所有百姓提供生活便利,咱们是人民的公仆啊。”
“公仆?”许多一听就不乐意了,“老爷,您要给那些商贾们做下人啊?”
“懒得跟你废话。”高凡白了一眼许多,转而看向田永岚,“老田,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好像,应该,没明白。”田永岚心里写满了问号,“这皮包不是专门高价卖给商贾的吗?怎么又是为百姓提供便利了?”
“哎呀,你们想想,咱们高价卖给商贾之后,这些钱,咱们又拿来干嘛?”高凡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拿来干嘛?”田永岚心想,我哪里知道你拿来干嘛的?大部分人赚了钱,不都是在家里埋起来,藏起来,给后代的吗?还能干嘛?
“往小了说,我高凡是不是经常给老百姓施粥?这些钱从何而来?当然,我说这话可不是夸自己多无私,我做的这些事不过是些小事罢了,不值一提。可元璋就不一样了,元璋做的可是造福苍生百姓的事,若是元璋成功了,那百姓们皆可脱离苦海,而这些不需要钱嘛?所以咱们这是劫富济贫,让少部分的富人拿钱出来帮助大部分的穷人,舍小我成全大我,这还不是为百姓造福吗?所以我才说,咱们都是人民的公仆啊。”高凡语重心长的拍了拍田永岚的肩,“哎,我心理这些话,不轻易说给别人听了,怕别人听了去,说我高凡是个沽名钓誉的人,任凭别人如何误会我高凡,我都五所谓,只要百姓们能过上好日子,我高凡就是死,也瞑目了。”
许多在一旁听得一愣一愣的,那个每次施粥都要让人去大街小巷敲锣打鼓的,不是自家老爷吗?那个随时都将要为百姓做事挂在嘴边的不是自家老爷吗?都还叫不轻易说给别人听?还是往次自己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