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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喜欢陆未曦,其实他自己也想问自己这个问题。
他对陆未曦不只是二十岁那年桂树下的一见钟情,不如说,确实是长大了之后,对她的一见钟情。
毕竟,如果算起来,他们也有十年没见了。
但是,陆未曦未必会记起,十年之前,他们其实是见过一面的。而且,还是当年还年幼的陆未曦救了他。
就在他爸爸死的那天。
他还记得,那个爸爸离开后的傍晚。
天边的残阳,像是鲜血一样那么红。他窗外正好一棵枫树,也是红的像血。
他到了温哥华多天,一直没有出过门,但是他并不是只在窗口看风景,他其实心里早就有小九九。
这里的管家并不是住在这里的,她一直住在市中心(DOWNTOWM),每天上午乘一趟巴士过来,晚上又再回去。懒人听书
因为那个女人并不喜欢家里有人时刻守着的感觉,管家过来每天带新鲜果蔬,收拾屋子,甚至连做饭也只是偶尔,秦为苍和她还是更喜欢华夏国的美食。说是管家,更像是国内的钟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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