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三沅给法提斯登记入册,顺便打开他的人物资料一瞧,不由得连连赞叹:
“法提斯
人物等级:6,
属『性』
力量:10,
敏捷:12,
智力:10,
魅力:5。”
朱三沅心说,“魅力”才5,难怪他口中的那个『荡』『妇』——伯爵夫人会对他不感冒,瞧爷们儿我,19!什么概念?就是……19!帅呆了个屁的了。
法提斯虽然只有二十四五岁的年纪,长相的确很老成,像40岁上下的。
再往下接着瞧:
“技能
铁骨:1,
强击:2,
武器掌握:2,
盾防:1,
跑动:3,
骑术:2,
教练:1,
物品管理:2,
统御:1”
另外,所有的武器熟练度都是105
很显然,他没有说谎,他的确是一个精通武艺的战士。而且他居然不收一分钱,愿意免费加入到队伍中,真是物美价廉、物超所值!
卸下了心理上的包袱,法提斯把话题回到了关于骑兵的见解上。
“骑兵的最大优势,就是灵活机动『性』,以及令人恐惧的集团冲锋。所以,要想取得胜利,就要将这两点发挥地淋漓尽致。”
朱三沅点头赞许,问道:“我见过维基亚人的骑兵,人马皆披重甲,与斯瓦迪亚人的重骑兵也相去无几呀?”
“呵呵,长官,显然您是没有亲身参与过骑兵对冲。”法提斯耐心地解释道。
来自北方的蛮夷——诺德人,用手中的斧子狠狠修理了维基亚人,把他们牢牢压缩在雪线以内,他们把维基亚人吓得魂飞魄散。于是,维基亚人也『迷』恋起这种恐怖的武器——斧子。
步兵使斧、使刀剑,无可厚非。但斧子对骑兵绝不是最优选择。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维基亚人想利用骑兵快速『逼』近,然后抡开斧子大砍大杀,可他们还没等靠近,便被斯瓦迪亚骑士的骑枪戳下战马,一命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