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超摸了摸鼻子,事情比自己想象得还顺利。
既然双方都同意,事情就进展得很快。
丁掌柜回去一趟,直接就把一万两银子运了过来。
云超也没跟他客气,一边让人清点银子的数量,一边让人把下不了床的吴得利抬了出来。
丁掌柜是丁家粮行的掌柜,吴得利是云家粮行的掌柜,两个人属于对等关系,一起在契书上签字画押没毛病。
丁掌柜傻眼了。
本来想的是云超跟自己签契书,谁知换了一个吴得利。
吴得利算个屁啊,到时候要是赖账,就算把他点了天灯又有什么用?
至于吴家的家产,以及吴得利粮店的存粮,就是全都拿来顶账,也不够一万两银子的定金,就更别说三倍的违约金了。
没错,丁掌柜和云超订的契约,违约金就是三倍。
如果丁掌柜违约不要了,那一万两银子的定金就是云超的。
如果云超违约,在三天内提供不了一万石粮食,就要赔偿相当于定金三倍的违约金,也就是三万两。
原本丁掌柜是想要五倍赔偿的,云超没同意。
不过,低于三倍赔偿,丁掌柜就不干了。
云超反正也没打算……咳咳,没打算违约,多少倍的赔偿都无所谓。
在吴得利看来,这就是一份不公平的契书,对云超相当不利。
现在清阳县的粮价这么高,就算云超粮食的售价是二两银子一石,丁掌柜买回去照样有的赚,而且还能赚不少。
所以,丁掌柜是不可能不要的,也就是说,云超想白白吃掉那一万两银子的定金,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非常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反过来,云超要在三天内提供一万石粮食,违约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不说卧牛山现在剩下的粮食还够不够一万石,就算够,也有很多变数,导致没办法按时交货。
光是吴得利自己,就能想到好几种可能。
比如突然地龙翻身,把粮食都压坏了。
又比如粮仓着火,把粮食都烧没了。
还比如,突然有一伙强盗,把粮食给抢了!
可是,云二这个笨蛋,自己暗示了好几次,这小子就是不上道。
傻乎乎笑得跟个偷鸡贼似的,好像是占了多大的便宜!
算了算了,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既然是你云二自己找死,那就别怪我老吴没提醒你。
至于指出契约里的弊端,直接和丁掌柜杠上?
吴得利根本就不想那么干。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他吴得利惹不起云二,照样也惹不起丁县丞。
这年头,还是明哲保身比较好。
反正自己在云二的粮行只有半成干股,而且还不一定能拿到手。
爱咋咋滴吧,云二就是被人坑死也无所谓。
大不了自己带着家人,抛弃家业,远走高飞,到外地当一辈子忍气吞声的穷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