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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终其一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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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月里的隔世重逢。

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这都是极致的喜欢。

关于喜欢和爱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思考。

一个人给你带来的吸引可能真的分等级,可以接受、有好感、喜欢,都是有退路的选择。

我的心如果没有再往那个方向跳了,我即刻就适应,去新的人那里采心动。

可能是相似的人,也可能是相反的人,都没什么所谓,旧的欢乐消失,新的欢乐我去新的人那里也找得到。

爱更像是一种没有退路的选择。

《恋恋笔记本》里,男女主角失联多年,信件被人阻隔,消息石沉大海。

都多年过去,女主角遇到新的人订了婚了,男主角还用自己攒到的所有的钱,完全按照女主角的喜好,去盖自己的新家。

那是很久以前他跟女主角的幻想,“等我们以后结婚了,要在湖边盖一座房子....”

女主角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飞奔回去找他。

爱是独一、唯一、仅此一个,我的罗曼蒂克史里,你是全篇主人公的名字。

理论上当然也可以找其他的人,但因为深深爱着一个人,就觉得自己别无选择,爱是自我限制,用衷心的浪漫把自己死死套牢。

所以“爱”总是带着一种宿命感。

像远古的埃及传说,有力量有业障,笼罩不可描画的神秘,听说就觉得震撼,又很难亲自见到。

喜欢就是一种更微弱的浪漫。

当遇到某个人的时候,满脑子只有那个人,去哪里心里都是他,看月亮也会想“今晚他也在看”,到这种程度,也没有答应他一次又一次的邀约。

喜欢让人沉醉,但敌不过理智,在很深的心底,我知道刻薄和功利如我,不会做出选择他的选择。

喜欢不一定到行动,行动也不一定到持续的行动,爱是有恒久的内推力的,喜欢就不行。

喜欢是这场考试我「低分掠过」就好啦。

爱是这场考试我必须得考第一,考不上第一我还会再考一次,甚至无数次。

喜欢是另一个也行,爱是死磕。但怎么讲,凡人的世界是没有一眼万年的。

离开电影的打光,俗世的脸孔总是更复杂也更黯淡。

相比起电影里把“爱”讲成宿命难逃,我更相信俗世里的“爱”需要经由长期的积累和培养。

身边一对相处五年准备结婚的情侣,在一开始,女孩只是觉得男孩“长得顺眼”,而男孩,也只是看上了女孩的身材。

这就是肤浅的喜欢啊。

但是几年过后,女孩可以为了男孩改变自己的人生计划,男孩也愿意为了女孩定居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在这中间的是什么,可以想象,是长期的陪伴,是一次又一次磨合,是互相让彼此心碎又互相给予救赎,就像两个词语照应纠缠组成互文。

就像《小王子》所说,“你在一朵花上花费的时间让这朵花显得弥足珍贵,让这朵花与花园里的其他花不同”。

是时间,让喜欢变成爱。

昨天跟朋友们在群里讲,喜欢上某些男孩子真的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已,但互相折磨几年下来,他就变得无比难忘。

感情是以时间定胜负的,我想这是因为人最珍贵的就是时间。喜欢的起始,是我愿意在你身上花费时间。

等时间花费到了一个地步,我放眼望去“我们都走了这么远了”,所以再也不想把这一段关系放下。从此它就是我的私人宝藏了。

可能两个人之间一开始的好感都是微弱的,甚至不堪一击,毕竟也只是“你吸引到我了,别的我还不知道”。

但是肯花时间的话,双方肯表达、肯交流,能够放下骄傲去坦诚流露的话,这种感情会逐步加深。

我想是这样的,花出自己最宝贵的时间,诚恳且努力,就能在沧海桑田的移转里冲炼出真心。

但是当代男女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肯花时间。

[引:我是一个很容易在感情里手足无措的人。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对他特别好,虽然这份受的方式有点老套,但那是我觉得最直接的表达。

可惜而又奇怪的是,我对他越来越好的时候,对方对我就没那么珍惜和喜欢了。

所以下一次,我只想找个更爱我的人谈恋爱。

我也会喜欢他,但我一定要确定,他永远都比我喜欢他还要更加喜欢我。

一旦他没那么喜欢我了,我就会告诉自己该离开了,并且安慰自己:幸亏你没那么喜欢他。

我知道这样很自私,对对方不公平,但对不起,我是个胆小鬼,我真的不想再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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