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得把手放下。
他只是连声说去医院,重新开动车子。
我朝后视镜偷瞄一眼,只见满头满脸是土,鼻子上蹭破一块,血肉模糊,恐怖之极。
思前想后,眼泪不争气地滚落,倒霉至此,不如去死。
他看也不看我,大手伸过来握住我手,温暖修长,我便不好再哭。
到了诊所,护士替我处理伤口,医生在一旁教训他,姑娘家摔成这样,怎么保护女朋友的?
我欲解释,却听他唯唯诺诺说以后不敢。
老医生又看我脚一眼,你这姑娘也忒邪性,人家都是踩高跷摔倒,你倒好!
我也纳闷儿,低头一瞥,原来不知怎的,两根鞋带被我乱七八糟绑作一团。
一切完毕,他拿药拥着我一阵风出门。
我不放心,回头高喊医生,我会不会留疤破相?
他不容争辩插嘴,破相我也要你,何虑之有?
只听得医生和护士在身后呵呵傻笑。
送我回家,我请他上楼坐。他倒也不客气,大步流星。
进到家里,他立刻被满屋球鞋吸引,蹲下来细细鉴赏,赞不绝口。
我立刻得意起来,爬上爬下拿最喜欢的鞋子出来献宝。
他看我源源不绝搬纸盒,看直了眼。存这么多球鞋在家里,不是辟邪?
我捂着鼻子,惨笑。本来不邪,碰到你,再和鞋子有关系就倒霉了。
他忽然笑得诡异,你知道为什么?我给你的球鞋施了魔法。
我望他,他一手拿着一只球鞋喃喃做声,眼皮翻起,逗得我笑出来。
他问,为什么有这么多双球鞋,旧的也不丢掉?总穿球鞋,不怕男人不喜欢?
我站在地板上,滔滔发表:穿球鞋的女人就不能找到爱情吗?我偏要让我家那些装扮精致的淑女们大跌眼镜。
所谓爱,不过就是这样的坚持嘛!
每次把脚插进新的CONVERSE球鞋里,都会想——这双鞋也会变旧的啊,等它旧了,脏了,丑了,难道就忘记曾经和它走过的路程,把它丢掉吗?那怎么可以。
爱情也是一样啊,也会有不那么新鲜喜人的一天,那时候还会开心地拉着手雀跃地爱着彼此吗?
我会很努力很努力地不让爱情变旧,就好像我总是想尽办法延长球鞋的生命。
用心地爱,百般地呵护,想方设法让它每天新鲜。
即使鞋子都穿旧了,穿脏了,磨破了。
即使爱的人也变旧了,变老了,有了皱纹、眼袋和肚腩了。
我一样会紧紧地系好鞋带,紧紧地抱住他。
对我来说,球鞋不在于时髦,只在于爱。
旧旧的爱情,我喜欢。
他揉揉我的头发,深深望进我的眼睛,让我同你一起穿旧很多很多双球鞋好吗?
~~~
我记不清这学期吃了多少个水煮蛋了。
高岩说,鸡蛋在水煮过程中营养的损失最小,而且有利于消化,是最理想的早餐。
我并不以为然。
我理想的早点应该是喷香的葱油饼、小笼汤包或者三明治之类的。
如果一定是鸡蛋的话,最好是煎成两面金黄的荷包蛋——但这只是妄想。
因为就像乞丐不能挑剔人家的施舍,通常“蹭饭”的人也没有权利抱怨食物难吃。
在学校住校,早餐经常会被忽略不计,非得赖到快迟到了我才会从床上一跃而起,抄起书本就往教室里冲。
痛苦的是每天都要抉择——是一口气冲到四楼的教室,饥肠辘辘地盼着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