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旦丁站在门外,百无聊赖地数着来来往往的路人。
顺便偷偷地观察着每一个路过他面前的路人的外貌神态。
按照过去的惯例,拉尔夫斯不会准时到达。
果然,夜灯初上。
拉尔夫斯还是没有出现。
看样子,拉尔夫斯应该是不存在了,或者说,拉尔夫斯已经病倒,甚至断气。
康斯旦丁抬起左手,看了一下手表,晚上八点。
本来是看风景的人,此时成了别人欣赏的风景。
隔壁的客人,眨着狡黠的睫毛,看着这位高挺英俊帅气的男人,默默不语。
其间有几位穿着性感短裤的女郎,过来勾搭康斯旦丁,无一不是铩羽而归。
康斯旦丁心有些动摇,不过,还是很耐心淡定地等待。
康斯旦丁站在暴风雨酒吧旁边,离暴风雨酒吧不远,也不近。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站在门口前,总被误会成酒吧的安保人员。
这一次。
拉尔夫斯彻底迟到了。
慢慢地。
康斯旦丁远远望见一位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有些像肥胖的人,他的脚步是迈外八字,有些像浮肿的人,动作迟疑,有些像病人,有气无力的样子。
这个古怪的人,径直走到暴风雨酒吧的门前。
准备弯腰钻进去。
康斯旦丁连忙叫住:“喂!这里,拉尔夫斯。”
这个古怪的人,闻声,顿住脚,随后走向康斯旦丁。
确实是拉尔夫斯。
康斯旦丁是通过拉尔夫斯夹雪茄的手势,作出判断。
拉尔夫斯夹烟的手势,是若离若即,一种毫不在意,放荡不羁的气势。
拉尔夫斯一靠近康斯旦丁,便摘下墨镜。
“噢!天啊!”
康斯旦丁微微惊讶,拉尔夫斯太恐怖了。
“你没有去医院?拉尔夫斯。”
拉尔夫斯点点头,承认他没有去医院。
拉尔夫斯现在地状况非常糟糕,双眼黑乎乎,深陷下去,如同地陷进去一样。
康斯旦丁知道拉尔夫斯为什么这么严实地包裹自己。
黑疽病,早已疯狂地攻击拉尔夫斯,疼痛让拉尔夫斯不能睡眠。
难以想象,拉尔夫斯是怎么活下来的。
“为什么?你知道,这是一种可怕的病,这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不治疗,绝对会死人的,拉尔夫斯。”
康斯旦丁衷心地劝说。
做这样的事,这不是康斯旦丁的风格。
“伙计,我害怕。”
拉尔夫斯战栗着肩膀,回答。
“害怕???”康斯旦丁仿佛听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是的,我害怕。”拉尔夫斯很“坦诚”地点头承认。
“见鬼了,拉尔夫斯。”
“不不不,不是见鬼了,伙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这可以发誓,上帝绝对可以作证,我对打针过敏。”
“打针,过敏?”
康斯旦丁仿佛见到了世界上最荒唐的故事,没有之一。
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有些幼稚的笑话。
而拉尔夫斯望着康斯旦丁,一脸真诚地告诉康斯旦丁。
看着拉尔夫斯诚诚恳恳的样子,的确不像在撒谎。
拉尔夫斯又说,只要针头一碰到他,他就会当场晕过去,第二天就会呕吐。
康斯旦丁听着,只能沉默。
这太过于奇葩古怪。
看在同事一场,康斯旦丁好心地给拉尔夫斯建议,立刻去医院,刻不容缓,不然,会有危险,即使吃药也胜于这样扛着。
之后,两人坐上马车。
在马车上,拉尔夫斯报把调查告与康斯旦丁:
伯顿·杰克逊是旧里德人,现在居住在国王街道。
他是欠高利贷,还不上,最终潜逃来新里徳帝国,本以为就这样子,不了了之,但他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