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天之后。
夜,繁星无数,点点吊坠在乌干果海域,如同灯笼鱼游跃期间。
呜呼——
呜呼——
阵阵海浪声,此起彼落,海浪声里暗然裹着清凉的夜风。
夜风吹过一艘小船,小船上有两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一前一后,使得窄窄的硬木船吃水更深,也因此更稳。
“喂喂喂,伙计,是不是该你来摇一下。”
是一位看起来有些肥硕的男人,仿佛,这个男人在跟另一位男人在说话。
很遗憾,这个男人的说话对象,并没有回复他,于是,这位肥硕如土豆的男人,带着罢工似的性质,把船桨扔在一边,径直地坐在船尾。
肥肥的男人一动,船跟着一摇。
船随着惯性前行了一会儿,因为没有动力,渐渐停了下来。
“拉尔夫斯,你的船停下来了。”
这个坐在船中的男人,正是康斯旦丁。
而肥硕如土豆的男人,就是无耻之徒,拉尔夫斯。
船的静止,把康斯旦丁从思考中拉扯回来。
这次的海外任务是暗杀一位老男人,一位黑种人,名字是丹奴·让。
丹奴·让就是班奈·让的继承人,同样是一位杀手,顶级的杀手。
关于班奈·让,康斯旦丁有一些记忆。
班奈·让就是着名的反抗杀手组织的杀手。
班奈·让最大的创举,便是策反了一个海外之国,然后举一国之力,不断地暗杀杀手组织的海外杀手。
让康斯旦丁不止思索的,不是丹奴·让所处的位置是多么如同铜墙铁壁一样的乌干果岛,而是年迈的丹奴·让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这次任务成了SSS级任务。
这是最危险的任务,也意味着最危险的人物。
丹奴·让,不会是面貌那样苍老,不堪一击,恰恰相反,如同一头暮年的狮子,武威依旧如故。
除了神父给康斯旦丁看过的相片,还有拉尔夫斯简单的情报之外,丹奴·让还是一个被黑幕遮盖住下的铁笼里的野兽。
至于是什么野兽,康斯旦丁正在企图通过一些蛛丝马迹般的线索,推演一二点,就被拉尔夫斯打断。
事到如今,只能走过去,解开黑幕,才能知道,是什么野兽。
“狗娘养的康斯旦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它成了我的船。”
拉尔夫斯咆哮着,像一头发怒的野猪,哄哄。
旋即,拉尔夫斯又换了一个比较温和的腔调,像长辈对后辈的真诚告诫一样:
“伙计,别耍心眼了。”
拉尔夫斯说着,站了起来。
船立刻跟着剧烈地摇晃,好像,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慢慢地,拉尔夫斯向康斯旦丁走去。
船向前头倾斜。
“拉尔夫斯,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安安分分地当好一位水手,做好水手该做的事。”
康斯旦丁不为拉尔夫斯的言语所动,借着星光,把装备都一一检查。
“去他·的水手,伙计,我是拉尔夫斯,拉尔夫斯·多利多。”
拉尔夫斯不满地辩解。
“咔嚓!”
康斯旦丁毫不在意拉尔夫斯的感受,自顾自地把手枪装好,顺便对着拉尔夫斯的额头。
顿时,脾气暴躁的拉尔夫斯变得跟绵羊一样温顺,跟好孩子一样懂事,举起双手,忙不迭地说道:
“好的,好的,伙计。”
“别冲动!”
“别冲动!”
“冲动是恶魔,恶魔。”
“别冲动,伙计。”
“这就去,这就去。”
“我是一个好水手,伙计。”
康斯旦丁望着恬不知耻的拉尔夫斯,挥了挥一下手枪,再指着木桨。
显而易见,叫拉尔夫斯回去自己的位置。
紧着,拉尔夫斯连忙点头:
“我知道,我知道,伙计。”
说着,拉尔夫斯悻悻地转过头回到船尾,坐下来后,骂骂咧咧几句,才不情不愿地取起木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