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黄老五回到了自己的场子,又缓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这才算是勉强的脱离出了之前在饭店所受到的那一股压力。
在当时的那种重压之下,他觉得双方谈成的谈判结果还挺容易让人接受的,但现在回头想想,突然又开始变得咬牙切齿了起来。
四万块钱啊,当时自己掏出去的时候居然还在心里头庆幸不已,现在回头再看看那三个被刘二胖揍得已经要不成人形的手下,再想想那四万块钱,黄老五突然感到一阵脸疼加肉疼。
然而这还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自己还得帮他消案底,还得用自己的人去顶,还要走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关系……
黄五爷此时很想骂人,这特码的也太欺负人了!
“嚓!”
心情郁闷,沉默了良久的五爷猛地站起了身子,发泄一般的将手边一个搪瓷杯子狠狠的砸到了地上。
地上铺的是地板,搪瓷杯子弹了起来,直直的弹到了他的脑门上,接着又是一阵的“咕噜咕噜”滚动,杯子依旧是完好无损。
五爷彻底癫狂了,和这个搪瓷杯子干上了,冲着杯子走去,接着又是一顿猛踹。
一旁站着的哥几个都没吭声,倒是有一个愣头愣脑的小青年走了过去,讨好般的说道,“五爷,要不咱直接反悔,跟他们干一架?”
黄老五扭过了头,冷眼看着他,说道,“行啊,我给你找把刀,你去给我把冯天宝捅了,这四万块钱我直接给你,跑路的钱另算。”
跑路这个词最早在东北是没有的,但是现在通过港片却是彻底的发扬光大了,伴随着最近录像厅的火爆,所有人都已近对这个词不陌生了,单单从“跑路”这两个词来看,其实感觉不到有多惨,毕竟电影里的山鸡跑路了之后,不还弄了个堂主当吗?
但现在的问题是,要去和冯天宝单挑吗……?
这架打完之后还能走?
那恐怕就不叫做跑路,应该叫赶尸了……
刚才说话的那个小弟低下头,不说话了。
黄老五现在面临的情况很简单:
打,是打不过了。
今天对面就单单出动了冯天宝和一个胖小子,结果就已经把自己这边的人给打了个气势低迷,而自己当年一块打拼过来的那几个老兄弟现在都已经过惯了纸醉金迷的日子,再让他们去动刀动枪?怕是不太可能了。
至于找关系找路子,他也拼不过王朝阳。
黄老五能混到今天,自然不可能是没有脑子的愣头青,这么多年来的经验告诉他,能和一个区分局的一把手坐在一起吃顿饭,不少懂得左右逢源的掮客都能做到,但是要说和一把手有说有笑的吃一顿简单的午餐,这就很难了。
前后的这两种情况意味着截然不同的关系程度,完全可以看出来,这个叫王朝阳的小子背景十分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