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起步不是最快,可是格林最终还是冲到了最前,许多骑士跟在他的身后奋勇向前。之所以他们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是歌利亚战士碎熊首的功劳。在石之族裔面前,那些石刺变得比烂泥还要软。
和别人不同,作为翠木城的市长,格林对于自己的要求有点高。其枪尖所指的位置不是帝王粗壮的大腿,而是那个庞然大物的胸膛。
“有的时候就得以命相搏,”头盔里面的闷热,让他的呼吸都有些紊乱。这让他想起十几年前,自己还是嘴边刚刚留起胡须小伙子的时候,去独自猎杀一头山丘巨人的情景。
只不过,相比山丘巨人而言,帝王的体型更大、力量更强。“你这只蝼蚁还算有勇气,”看着挺枪直刺自己胸膛的格林,帝王发出大声的咆哮,“可是蝼蚁终归是蝼蚁!”
他的手里还攥着一匹死去的战马,那是刚刚一个侥幸跑到他身边,然后被其一拳打成肉酱骑士唯一的遗物。
像拎小鸡仔似地提拎着高头大马,帝王用力地向前一掷,将其丢向了正在冲锋的格林。
“托姆助我!”
紧紧跟在封君身后的黑甲骑士见状,立刻高呼圣名。紧接着,这名圣武士便从自己的坐骑上面高高跃起,像是出膛的炮弹似的,轰向了被帝王投掷向格林的马尸。
巨大的反冲力,让那个黑甲骑士的坐骑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而也正是借助这股强大的力量,托姆的圣武士高高跃起,挥动如匹练似的弯刀将马尸一分为二。
“神明护佑!”
格林大声地赞美了一声忠诚与勇气之神。而后,他的全部精神就集中起来,犹如被封在琥珀中的苍蝇般一动不动。
端好漆黑如夜的八尺战枪,咬紧牙关,放低马刺,用尽全力夹紧大腿,让人马合一。我即是战马,战马即是我,我们是同一头野兽,我们融在一起,我们是一体。
头盔变得如此闷热,格林几乎无法呼吸。他看见帝王的庞大身躯,看到对方身上如同甲胄似的深紫色菱状鳞片。
少年时代,他的骑术师傅曾经无数次嘱咐过他,骑士若是在最后一刻才放下长枪,那便会有瞄低的危险。
“比武时在对手的盾牌上撞断长枪很应用,可是在实战之中就是送死,”格林心里默念着师傅的教诲,又把自己的枪尖抬高了几寸,直指帝王的前心。
就当他调整妥当,准备递出人生之中最为满意的一次穿刺重击的时候,对面的帝王也突然迈动脚步,开始调整自己的身形。以和自己体型不符的敏捷,帝王平移似的让出了一大段距离。
“该死的家伙,”格林高声咒骂了一声,他的这次冲击完全扑空。然而,不仅如此,帝王在躲避开骑士们的冲击之后,随即像是挥动长棍似地挥舞起手中的精金长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