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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书轩 > 都市小说 > 极度宠溺:早安,首席大人 > 第77章 喜欢

第77章 喜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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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喘吁吁的坐上车后,倾恒无声的开动了引擎。

我看着车子驶离智博超市的门前,迅速的融入了车水马龙中,这样的一天真是戏剧性的一天,如果可以拍成电视剧,我觉得一定可以卖座。

“安安,累吗?”他关切的一边看着车前一边看向后视镜里的我。

如果是如中午那样的心情,我一准会称呼他小叔叔的,可是现在我满脑子都是恒远大厦前那个吊儿郎当的伍英凡,刚刚的一幕现在一定传为了恒远的花边新闻。

我想,才上班的第一天,我就出名了。

“恒,你知道他在那个部门,是不?”我轻声追问,那个答案对我真的很重要。一切都来的太快了,快得让我有些应接不暇。

洛倾恒摇了摇头,“安安,我是从监控录象里发现他在销售部的,所以我立刻就让马经理给他换了部门。”

那公告,果然是倾恒做了手脚,原来真的不是他刻意的让我遇见伍英凡。

心跳加快,狂乱而舞,难道,伍英凡他真的只是伍英凡,只是单纯的喜欢我吗?

可是那张脸,让我不能也无法喜欢上他,因为,他总是与景子毅的容颜重合在一起。

或者他真的是喜欢我吧,或者他真的很缺钱吧,想想他中午吃着面的样子,明明可爱,可是晚上又是那么痞痞的让我气怨,“倾恒,今天的事,别给他记过了。”想来,也是我先袭击他的,看在子毅的面子上,我不想让他失了这份工作,必竟恒远的薪水也算是S市里最高层次的了。

看着倾恒点点头,我终于安心的靠在了车背上,凝望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以及人来人往,眉头轻皱,子毅,他到底有没有死?

黄昏渐暗,夜色越来越浓,路旁的灯火次第而亮,望着远处近处的万家灯火,那每一间的小屋里都是一个温暖的家。

那枚戒指,倾恒必是还了,所以景子毅的身死他一定知道的。这世上,只要洛倾恒想要知道的事情就一定会有答案。

只是,我却不知要从何问起?

似乎问了,也便错了。

既离开,又何必要牵挂。

想了一想,我终究还是没有问了,学会让时间淡忘一切,没有对不起景子毅,是他对不住了我。

淡淡的雪花飘起,衬着夜色更加优美,倾恒专心的开着车子,百无聊赖中,我轻轻言道,“小叔叔,晚上为我恶补一下功课吧,要不我可真是要丢人了。”眸子晶亮的望着倾恒的侧影,那如雕像一样的脸常常让我以为他是没有血肉的,为何他总是可以那般冰冷?不过幸好那常常出现在他脸上的淡淡红晕掩去了那份冰冷,否则他更给人无法接近的感觉。

这一声小叔叔没有在引起他的惊颤,象是已经习惯了一样,他干脆应道,“好,晚上我安排你的一切,安安,你要加油了。”

我淡淡笑,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要上班的,之所以答应了他,只是想要每天随着他一起上下班,这样的感觉真好。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感情细腻,却也因为有了这人情味而让自己的生活多了许多的迷朦,一个景子毅,一个洛倾恒,还有恒远大厦前那个痞痞的伍英凡,三个男人,居然一起在我的心湖里泛起了涟漪。

那一晚,有我最爱吃的清蒸鱼,不喜食肉,于是,鱼就成了弥补营养的所需,“安安,上班很辛苦,要多吃些。”吴妈疼爱的看着我吃饭,总怕我吃的少了。

“吴妈,还是你做的鱼最好吃了。”看着桌子上色香味俱全的鱼,脑海里又是有意无意的出现了黑白间那小小的地方,我做的鱼做的饭菜,即使比不上饭店里的美味,可是景子毅只要没有公事没有加班,都是陪着我吃得干干净净,从不浪费。

这一天,真的很乱,因为伍英凡的出现,让我满脑子里都是景子毅,都是在X市曾经最美的回忆。

可是,那结果却是一抹痛,痛过之后,我的心也碎了,从此不再完整也不再属于景子毅,那个伍英凡,他真的很可恶。

鱼的味道因着回味即使再鲜美也让我没了胃口,再吃了几口就匆匆上楼了。

宽大的卧室甚至比整个黑白间还要大,可是那空落落的感觉却没有带给我一丁点的欢乐。

沐浴更衣,那每一个莲蓬头下的动作都让我想起曾经穿着一件男人的衬衫光着脚丫走在夏天街道上的场景,我疯了,真的疯了,这一天,这一夜,我怎么也甩不掉伍英凡的那张脸,于是也让景子毅再一次的进驻到了我的世界里。

伍英凡,如果他真的与景子毅有关,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

汲着拖鞋,一身沐浴露的味道飘在我的身上,从不用香水,那些高档的化妆品也无缘赚到我的钱,喜欢简单,我从不化妆,干净的皮肤清爽的自己,这就是我的喜好。

有点卑鄙,想要借助洛倾恒来消弥去我此时心里的烦乱。

悄悄的走到二楼独属于倾恒的书房,没有敲门,我蹑手蹑脚的停在门前,侧耳听到了室内的安静,然后轻轻的推着房门,厚重的木门竟然无声的打了开来,书房里的白炽灯并没有点亮,只有书桌上的台灯兀自散发着幽光,软底的拖鞋让我轻巧就到了洛倾恒的身边,此刻的他正斜倚在转椅上闭目养神亦或是在沉睡中。

我的出现并没有惊醒他,望着台灯昏黄光线中的他,黑长的睫毛如溪边栖落歇息的蜻蜒,让我忍不住的想要去触摸那份美好。

明明是闭着眼睛,可是我却看到了他面上一抹淡淡的如罂粟般的致命吸引,让我忍不住的还是伸出了手,触手却是一片滚烫,那刹那间的触感让我立时就松了手,倾恒的额头为什么会这么烫?

男人的身子轻轻的动了一动,然后那一直静静不动的长睫慢慢张开,黝黑的瞳眸从迷惑到清晰,我看到他的眸中有了我的存在,那泛着红晕的脸上渐渐的写满慵懒,仿佛一个居家男人一样的望着我,“安安,进来怎么不敲门。”

他的嗔怪送到我的耳边,我却直接忽略了他的表情,“小叔叔,你的额头很烫。”他脸上的红晕难道是因为这热烫的缘故吗?

“哦,有吗?”洛倾恒试着把手送到额头上,然后摇摇头,“呵呵,还真有点烫,可能是这样睡了着凉了。”

我扶着他的手臂,“小叔叔,先去床上躺着,盖严了被子,一会我让吴妈煮一碗姜汤给你,喝了姜汤再吃了退烧的药,明天一早就会好些了。”本来是想让他帮我恶补的,眼下看来他的健康更重要,此刻我已经不再贪恋他脸上的红晕了,因为,那红晕是不正常的,是一种病态美。

其实,男人的脸上现出红晕才是最古怪的一种美,而我,最喜欢了。

他乖乖的让我扶着他到他的卧室里躺下,为他掖好了被子,正要离开时,他却扯住了我的手,手心里也是滚烫的热,“安安,不用去了,刚刚我已经吃过药了。”

“吃得什么药?”我下意识的追问,生怕他不爱惜自己。

“退烧的,感冒的,都吃了,你放心吧。”不是第一次看到躺在床上的洛倾恒,可是他的样子还是让我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那,多喝水吧。”我转身要为他倒杯热水,以此来缓解我此刻的迷乱的心情。

没有办法免疫,从小到大,他就是我心中的偶像,先是功课一级棒,然后是做生意一级棒,好到让人无法挑剔,也让人相信了什么叫做完美。

热水放在床前的小桌上,我安静的坐在床边,突然间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甚至连小叔叔也叫不出口,他的样貌说什么也让人无法把他与小叔叔这个称谓联系在一起。

看着那杯热水冒着淡淡飘渺的热气,他面露微笑,仿佛随口说道,“安安,你长大了,也懂得关心人了,也该成个家了。”

他突然间冒出来的话我垂下了头,从前我的家一直就是只有我与他的,后来多了一个辛晴,所以我才选择了逃避,就在我以为我找到了我的另外一个家‘黑白间’时,我却又一次的失败了。

爱是什么,有时候,它真象一株罂粟,明明知道有毒,却还是不自觉的被它吸引,却待到一颗心千疮百孔时才知道罂粟虽美,却只能用来欣赏。

这罂粟,便是洛倾恒,便是景子毅吗?

突然,伍英凡再一次的闪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不是罂粟花,他更象一株树,豪放,高大,真实,活生生的给我一份真,可是,他凭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那是因为景子毅。

“小叔叔……”这一回我极不自然的低唤,“我已经有家了。”尝试过了一次,也动了除了洛倾恒以外唯一的一次真情,却也在我的心头戮了一道深深的难以愈合的伤口,不会了,鸵鸟一样的我再也不会去尝试那如罂粟般的爱了。

那爱,是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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