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在书桌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几个圈,这才停下来。
秦舒盯着书桌上的东西愣了一下,那是一枚戒指,纯紫色钻戒。
她拿起来打量着,突然想起脖子上的颈链,是男人亲自设计的。
两个是同也是同一款系列的首饰。
男人居然把戒指放进红包里,而她一直放在红包里没有拿出来过。
她将戒指套上无名指,大小合适,就是按照她的尺码来定制的。
偷偷准备了戒指,还放进红包里,他这是有多笨?
虽然傅廷煜回来了,但婚期的确是错过了大半个月,所以又延迟了。
她倒是不着急,着急的是傅廷煜,他恨不得现在就把婚礼办了,再上国内头条国际头条,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秦舒是傅廷煜的妻子。
就像今晚,衣帽间里。
男人站在衣橱前,看着里面挂着的洁白的婚纱,正红色的礼服,看了好一会。
秦舒洗完澡出来,见衣帽间灯亮着,就迈步进去,看见站在衣橱前的男人,道:“衣服有什么好看的,睡觉了。”
男人侧头看向缓步走过来的女孩,笑着道:“想看你穿上婚纱,一步一步走向我,在亲戚朋友的欢呼声中,我为你戴上戒指的画面。这样的画面,在我脑海里巡演了数遍,也期待了很多年。”
秦舒怔了数秒,她是真的没有想到男人会这么期待婚礼那天的场面,她以为,她们已经领证,有了孩子,他就不会期待婚礼那套繁琐的程序。
只是,让她意外的是,一个男人比她还期待着这样的场面。
“等这些事完了,我们就办婚礼,这么多年都等了,也不在乎这一年半年的。”
男人伸出双臂将她抱进怀里,要不是她就在身边,他哪里能熬得过这些年?
“你说的对,这么多年都等了,也不在乎这点时间了。”
“你看。”秦舒举起自己的右手给男人看。
男人看着突然伸过来的一只手,女孩的手非常漂亮,白皙如玉,指节纤细。
男人的视线锁住她的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自己亲自设计的,放进红包里送给女孩,结果被她直接收起来。
他一直期待她戴上戒指,现在突然看见了,又惊又喜。
“你什么时候发现戒指的?”
秦舒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从来没有关注自己的手,现在看着却觉得非常好看。
“今天刚发现的,你真的是笨,戒指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放在红包里呢?我要是发现不了,婚礼当天。你打算怎么办?”
男人的手伸过去,与她的手十指相扣,“我当时没想这么多,我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
秦舒看着十指相扣的双手,眼里满是幸福的眼神:“我很喜欢,期待婚礼的那天,你亲自帮我戴上去。”
男人低沉的嗓音带着些许兴奋:“我也很期待。”
…
今天天气不错,她让厨师炖了鱼汤,打包好后,就拎着保温桶去了公司。
公司她一年来不了两次,不少新员工都不认识她。
例如,前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