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东西,大概是对我来说很重要,但它本身价值可能并不是很高的东西。
它,是一张照片。
也是目前为止,我唯一保留的一张全家福,也就只有这张全家福上面,没有少人,一切都很健全。
没办法,做我们这行的,照片真的是太少了,似乎所有人都在潜意识的排斥着这件事情,于是,久而久之的,我们这行的人就有了一个说不上是规则的规则——很少会拍照。
一来,是在这条路上走的还很浅的时候,这阴阳之道还没有窥破,对所谓的怪力乱神之事心中还是多多少少带着一些畏惧的情绪的,还没有看破这阴阳两界,人鬼纵横,殊途同归,人就是鬼,鬼就是人,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存在着,所谓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有时候,人比鬼凶。可惜,就是这么个道理,最初的时候又有几个人看得开的?所以,这说法讲究大,觉得拍照拍的是自己的灵魂模样,是死相,其实也是迷信。
二来,也是因为走了这行,背离红尘,穿梭在阴阳之间,这一行的规则和国法终究是有些出入的,做了这个,谁的屁股上还没点不干净的事儿呢?留了照片等于多了些隐患,还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来的好,毕竟这些事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就我们这行的人身上,谁挂的事儿小的?只要出个岔子,轻则牢底坐穿,重则直接吃颗黑枣儿,别的不说,就说我,我自个儿身上沾着多少人命?如果不是跳在了规则之外,属于万丈红尘中的一个独立的小世界里,我特么放古代被诛九族灭门都不冤枉!
大抵也是出于这些原因,所以,我们这行的人是很少会合影留念的,当初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候,也没有想起这个,等后来一个个相继离开了我的时候,却反而心疼了起来,回首再看看,在自己的生命力,那些人留下的痕迹很少,而我口袋里的这张照片,是老天爷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
时至今日,我都能准确的说出这张照片的来历,那是在出发前往亚特兰蒂斯海底遗迹之前,我和胖子他们相约在大连港见面,那时候,我们从四面八方,相继抵达大连港,结果我到的却早了,久久联系不上胖子,最后干脆带着林青他们游玩了一圈,当天尽兴,夜间回了酒店林青还在兴奋头上,就撺掇了所有人,连带着把花木兰都叫了出来,一起用手机自拍了一张照片,后来我把这张照片冲印了出来,每次换衣服的时候都会提前把它放在胸口的位置,我觉得它是我的护身符,能赋予我无上的勇气,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这,大抵是我身上唯一一张保留着林青的痕迹的照片了,于是,我哆哆嗦嗦的伸手从口袋里取出了那张照片,因为装的时间久了,照片有些揉搓的“面”了一点,一些地方已经被鲜血浸染透了,可能是我的,也可能是我杀人的时候溅落上去的,扩散出一块块的红晕,难看的很,但是上面的人像却是清晰可见的。
在照片上,我和花木兰是坐在中间的,周敬不情不愿的站在我们两个中间,我一手拄着百辟刀,一手放在他的脑袋上,小家伙脸都皱成一团了,一条眉毛挑的很高,一条眉毛耷拉着,很明显是特不满意我这种霸道的姿态,至于林青,则站在我身后,就处在我和花木兰中间,带着一个鸭舌帽,手里握着自拍杆,一手搂着我的肩膀,笑靥如花。
照片,就定格在了那一瞬间。
每一次,我想念那些离我远去的人们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去看这张照片,可是,看一次,心疼一次。
在我爷爷和父亲相继离开人世间以后,那个时期的葛家,是我重组出来的最完整的的葛家,可是到了现在,又剩下了我自己一个人,而这张照片就像是有一种异样的魔力一样,每一次看到,我大抵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此时也是不例外,哪怕身处这惨烈的战场上,当我拿出照片的瞬间,还是感觉到自己的心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在那么须臾之间竟是有些痴,情不自禁的用拇指的指肚摩挲着照片上那一张张熟悉到几乎成了我梦境的容颜。
“你在干什么!”
洛凰着急了,低吼了一声,一下子将我唤醒了,然后洛凰就匆匆忙忙的说:“葛天中!现在刀都架在脖子上了,你怎么还有心情惦记着这些,你重情也无情,这一生也是成于情,败于情的命!那些你所爱的人,几乎快成了你的梦魇了!”
梦魇么……
或许吧。
我只知道,自从没有了他们,孤独彻骨,不过有她这匆忙之间的几句话,我也已经回过神了,不自禁的捏紧了手中的照片,咬牙道:“送我过去!”
“什么?”
洛凰约莫是刚才被我气到了,一下子没听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