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风和张飞一醉交友,彼此间已然熟稔,闻言笑了起来:“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自然比不上翼德筋骨强健啦!”
“你这人好生古怪!”张飞摇了摇脑袋,似乎惊讶于楚风的“自黑”技术,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策马走开了。
楚风看了眼面色同样有些诧异的赵云,又看了看他身下战马,忽然一拍额头,对旁边亲卫道:“快,去把我的流光牵来!”
很快一匹纯白战马就被牵了过来,其毛发若雪,蹄如烈焰,一眼望去仿若阳春白雪,神骏无双!
赵云看直了眼,又有哪个将领不爱宝马良驹,想那吕布为了一匹赤兔就能弑杀义父丁原,虽是令人不齿,可也足见武人对于骏马的热爱。
楚风道:“此马唤作流光,便赠于子龙了!”
“此马乃是大哥坐骑,我怎能夺人所爱?”赵云摇头不受。
“此言差矣!”楚风道:“我身为谋士又不上场征伐,平时亦有马车代步,要如此宝马不过暴殄天物而已,都言宝马赠英雄,子龙何必推却?”
赵云沉默不语,一双眼睛死死盯在流光身上,却是没有松口,正所谓君子不夺人所好,别人的东西,哪怕他再喜欢也不会去染指的。
楚风又道:“此马性烈,为兄难以驾驭,留之无用,可子龙若得此马,相信战力会更强,到时候在乱战中也能多些保命手段,如此方能护我周全!”
这话一出,赵云哪还不知道楚风心意已决,顿时大为感动,抱拳道:“既如此,子龙谢过大哥!”
“你我兄弟,何必称谢?”楚风笑了起来:“还不换马?”
赵云眼睛大亮,心中激荡之情再也抑制不住,只见其伸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拍,整个人凌空而起,待落下时已跨坐于流光之上,真真是潇洒飘逸。
一声长鸣,流光人立而起,雄健的身躯在日光下奔腾,霎那间便去的远了。
“哒哒哒……”
过了许久赵云才策马返回,一张脸兴奋的通红,连呼好马:“此马神骏,其速如飞,当真是绝世良驹!”
楚风闻言大笑:“绝世良驹配绝世猛将,绝配!”
赵云面色更红了:“大哥何苦取笑子龙?”
楚风道:“非是取笑,实话实说罢了!”
赵云心头激荡,对楚风的感恩之情难以言表,不过既然两人已经结为异姓兄弟,多余的话便不用再说,有他赵云在,任谁也别想动楚风一根汗毛!
这只是路途上的一点小插曲罢了,现在广宗战场情势恶劣,双方都有援军从各地赶来,不间断的投入到战场当中,楚风等同样马不停蹄,沿途除了短暂休息之外根本没有停留,以期能够尽快赶到战场。
三天之后,大军进入常山郡,赵云故里!
与冀州其它地方一样,常山郡荒野千里,土地干涸龟裂,入眼所及别说麦穗,就连偶尔可见的杂草也都枯黄,可见这场大旱遗毒甚深,使大汉国力跌到谷底,可能好几年都缓不过来。
大旱是天灾,黄巾是人祸,如此天灾人祸之下,朝廷不思救助,反而苛捐杂税不断,寻常百姓哪里还有活路?
偌大一个冀州,死的死逃的逃,除了双方兵马外罕有人迹,可谓地广人稀,如同死域。
赵云面色沉凝,轻轻叹息一声,赵氏一族背井离乡,其中定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难以对人细说。
半晌,他道:“常山郡境内有一伙黄巾部众,由贼首程远志率领,麾下兵马数千,不知如今何在?”
楚风看了他一眼,道:“正好这两天急行军也累了,便在常山郡休整一天,若能探得此贼踪迹最好,如若不能,一天后我们启程!”
赵云点头:“多谢大哥!”
楚风与刘备商议了一番,对此均没有意见,常山郡距离广宗已经不远,接下来随时可能遭遇黄巾,一路疾行下来士卒们多有疲惫,难堪大战,休整一番是极有必要的事情,于是大军寻了一处人去屋空的村落,暂时落脚。
“程远志么?历史上好像就是死在了刘备手里!”
楚风抬头看天,目光深远,不知道自己的到来,对历史是否已经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