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神器转交别人代持。
菲斯特拟定协议的内容大致为:
乙方(凯尔萨斯)向甲方(菲斯特)一次性支付共计800万的款项。
甲方分期十年归还,每年补偿一定利息。
在此期间,甲方将《麦迪文之书》交与乙方保管。
乙方可自行进行处置。
若是贷款逾期,甲方无力偿还。
则《麦迪文之书》归乙方所有。
若乙方代管期间,致使神器丢失或损毁。
由于《麦迪文之书》的珍贵性和唯一性,双方的债务将会一笔勾销。
乙方还必须赔偿三件同级奇物。
这份合同,相当苛刻。
别说学派,800万对很多小国都称得上天文数字。
菲斯特定的利率更是相当之低。
贷款给他,收益能够跑赢通胀就不错了。
另外十年,乍看很长,可是并不是谁都是菲斯特。
凯尔萨斯还真不一定能够研究得出什么。
怎么看都不是好投资。
换做别人,未必答应。
不过菲斯特收集过很多凯尔萨斯的资料。
非常笃定其难以拒绝。
原因是他从很多渠道都听说凯尔萨斯是个神器迷。
无论能否用得到,只要是强大的奇物他都愿收集。
考虑到游戏中‘风暴要塞’的凯尔萨斯,有个环节就是操控诸多的橙装作战。
而前一个阶段是打其四个顾问。
若是凯尔萨斯将传说装备分发给这些人,必然能令他们的战力大增。
可是他却偏偏宁愿自己玩杂耍。
堪称脑溢血级的操作。
菲斯特认为传言不虚。
凯尔萨斯恐怕对神器无比看重。
而《麦迪文之书》本就是神器中的上品。
更记载诸多禁忌知识。
对方这样的神器爱好者,岂能拒绝的了?
果然凯尔萨斯看了条约,显得有些意动。
不过他终究出身王室。
政治水平,还算过硬。
表示要跟学派成员探讨一下,再做决定。
菲斯特不禁有些失落。
他以话术令对方支开身边的人。
就是希望其一时冲动。
或是因为高傲的性情,拉不下脸讲价,直接答应。
可惜凯尔萨斯没上套。
不过菲斯特还有后招。
离开夺日者圣殿,立刻前往了紫罗兰堡。
安东尼达斯人老成精。
菲斯特不认为能忽悠的了对方。
不过做戏,要做全套。
因此他便依样画葫芦,将相同的话语又说了一遍。
令菲斯特没想到的是,安东尼达斯对此很感兴趣。
只是其直接对他祭出了屠龙刀。
将贷款金额砍了一半。
代持时间提升了一倍。
除非凯尔萨斯那边实在谈不拢,否则菲斯瑞是不可能找他。
毕竟钱当然越多越好。
而且原时空的《麦迪文之书》最后可是找回来了。
谁知道本时空未来的进程如何。
若是正常交易,降价到如此地步,菲斯特就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