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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崇拜者,踩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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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夕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等她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床褥和被子都十分的柔软。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事情,云夕大概也猜出,这只怕是孟珩的房间。这一觉醒来,可谓是神清气爽,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

只是……有必要非要对她用药吗?

虽然知道孟珩是好意,但云夕还是很无语。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袖子里的匕首不见了,大概是被孟珩拿走了吧。

云夕也不在意,她对孟珩还是十分信任的。

她走出屋子,孟珩正拿着一本书慢慢看着,听到动静,抬起头,“你醒了。”

云夕点点头,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匕首,只是原先她的匕首是用木鞘装的,现在反而用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兽皮装着。

注意到她的目光,孟珩唇角勾了勾,“那兽皮是我今日整日东西的时候翻找出来的,即使是神兵也不能轻易割裂。”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却没有说出那兽皮真正的价值。那是一种叫做千面獠牙的野兽身上的皮,最是坚韧,甚至能比得上传说中的天蚕丝。再加上外表并不显眼,就越发显得珍贵了。

这倒是比木鞘方便多了,云夕笑着将匕首收起,兽皮还挺厚的,有这么一层保护在,拿在手上也不会扎手了。

“多谢。”

她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还早,还没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时候进去打几头猎物还可以。她正要离开,孟珩开口了,“我今天打了不少的猎物,恐怕要吃不完,你带一些回去好了。”

云夕看向了院子中的野猪、鹿、兔子、山鸡……沉默了。只怕孟珩是听到她的话才出去打的吧。

孟珩看起来不好接近,其实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呢。

院子里的猎物还真不少,云夕睡了一天,又没吃什么东西,肚子还真饿了。

她转头对孟珩说道:“我们来吃烤肉吧。”

等吃一些垫垫肚子再回家。

孟珩看见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唇角不自觉勾起,“好。”

云夕直接烤了一只叫花鸡,只吃了翅膀和脖子,剩下的就都交给孟珩了。

孟珩让她猎物随意挑选,云夕最后选了一头鹿和两只兔子——比起野猪肉,她更喜欢吃鹿肉,虽然鹿肉挺上火的。

回到家后,云夕将猎物放在厨房中,今晚两个兔子直接煮了吃,至于鹿肉则得腌制,或者是做成肉干。这个季节的肉放到第二天的话,容易变质。

杜周氏对唐嫂子道:“将鹿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每块大概两斤,等下让云瑶送一些出去。”反正也吃不完,不如送出去做人情。

唐嫂子点点头。

云夕则去看云瑶,她今天出门前给云瑶布置了十张大字的作业,也不知道她完成得怎么样了。

走进屋里,云瑶正哼着小曲看着一本书,看到云夕进来,她有些慌张地将书往桌子底一塞,这欲盖弥彰的模样啊……云夕都要为她的演技叹息了。

她有些无语地看着云瑶,“作业完成了?”

“完、完成了。”云瑶结结巴巴道,将写好的大字交给她。

云夕看了看,满意地点头。云瑶写得还是挺认真的,她弯腰直接将桌子底下的书捡起,云瑶一脸垂头丧气。

云夕翻了翻,就知道为何云瑶怕被她看到了。这是一本传说中的闲书,就是典型的才子佳人故事。她好奇问道:“这书你怎么拿到的?”

云瑶面对自己的姐姐还是很乖巧很老实的,“我先前去倩彤家玩,她借给我的。”

云夕点头表示明白。云瑶和王倩彤处得很好,去王家玩很正常。王夫人也很欢迎她来。

云夕道:“这种书嘛……”她拖长了音调,云瑶神色更紧张了。

云夕噗嗤一笑,“看看拿来打发时间是可以的,就是别把里面的故事当真了,太假了。”

这时代的才子佳人故事基本都是不得志的秀才举人写的,那就是纯粹的意淫啊。想起了西厢记的原型崔莺莺还被元稹抛弃的事情,云夕忍不住批判了起来。例子也不少,这时代被负心汉抛弃的故事多着呢。

云夕还说了前世那个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听得云瑶在那边义愤填膺的,再看这书里的故事,就觉得碍眼了。

云夕笑道:“当然这也不乏有真正的好男人,但负心薄幸的男子终究居多。所以女孩子得富养,也不能保护得太好,得让她知道一些现实黑暗面,才不会被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轻易哄骗了去。”

她好好的妹妹,倘若被才子佳人那套洗脑了,云夕就没地方哭去。

云瑶似懂非懂地点头,“难怪姐姐你那么宠我,就是担心我被人用点小恩惠给骗走了吧。”

云夕:“……”

云瑶很是兴奋,“下次去王家,我也要告诉倩彤这些故事。”她有了新鲜的故事,就想要同小伙伴们分享。云夕觉得挺好的,云瑶可以多认识一些朋友,并不仅仅是局限在阳河村。

云瑶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忽的像是被掐住了脖子,“啊”了一声,手指着她的头。

云夕不明所以,“怎么了?”

云瑶说道:“姐姐,你的发簪!”

发簪?她今天出门没带发簪啊,她早上出去是为了打铁的,当然不可能戴上首饰了。云夕手往头上摸了摸,果然发现了一个簪子,也不知道这簪子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她头上的,她都不知道。

云夕拔下来,定睛一看,发现这是一个用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簪子,作为玉中极品,入手细腻滋润,晶莹无暇,淡淡的光华流转。簪子是牡丹图案,每一层的花瓣都雕刻得宛若真花,栩栩如生,浑然天成,让人爱不释手。

她仔细回想一下,这簪子什么时候插在她头上的。至少她从林中的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头上肯定没有的,那么就是她白天休息的时候了。

牡丹……云夕想起了被她最近小心翼翼照顾的那盆牡丹,只怕这簪子是云深送的吧。

那牡丹自从来到她手中后就焕发了第二春,叶片青翠,再无过去的奄奄一息。云夕很好奇她这盆牡丹到时候能养出什么样的品种。

“这发簪是你买的吗?”云瑶好奇问道。

云夕回过神,抿唇浅笑,“你说呢?”

云瑶叹气道:“姐姐你总是这样,不肯告诉我。”

云夕最后还是把那羊脂白玉的簪子收了起来,云瑶没看出价值,但是她可不傻。这东西若是戴出去的话,太过惹眼了,容易招惹是非。

在休息了几天以后,云夕晚上还是照例去打铁。只不过比起前一个月,她要节制不少,每天最少休息两个时辰。加上这回除了云瑶和赖三的武器,她并没有动用异能,等到了七月初的时候,她就已经打造好了十样的武器。

其中给云瑶和赖三的那两份是其中最好的。只是不知道为何,这两个终究还是比不过云夕第一次打的那三把。

给云瑶的那把同样是匕首,云夕还在匕首柄上刻了一个瑶字。她为了云瑶这匕首,又向孟珩要了一块千面獠牙的兽皮。

或许是因为她这次比较节制,精神气很好的缘故,孟珩倒是没像之前一样,让她先休息。

云瑶收到这份礼物,果然十分开心,在她眼中,这代表着自己距离女侠的位置更近了。

云夕从八把长剑中,选了质量最好的一把送给了曾赋作为他拜师一周年的礼物。曾赋自从成为她弟子后,对他一直很是尊敬。不过她也交代过曾赋,不许让人知道这礼物是她送的。曾赋知道她不想太高调,开开心心地收下这份礼物,并赌咒说不会告诉其他人。

曾夫人可不是她那傻儿子,哪里不知道这样一把剑的价值,这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她为此吩咐人送给云夕一份厚厚的礼物。

云夕的束脩还增加到每个月二十两,其实现在一个月,她也就只抽出一天时间教导曾赋而已。毕竟曾赋现在的功夫已经步入了轨道,不需要像一开始一样让她每天都盯着,纠正错误。云夕心道:只怕整个凤凰县没有谁像她一样拿束脩拿的这么简单。

……

当云夕将剩余的八个武器抱到万事屋的书房时,赖三简直要跌破了自己的眼睛。

他原本知道云夕要打造武器,只觉得她只是三分钟热度,说说而已,没想到云夕还真的弄出来了,而且看卖相的话,丝毫不比他那把十分珍惜的匕首差。

云夕拿起一把标记着“赖”的剑递过去,说道:“这把是给你的,你试试。”

赖三看着锋锐的剑芒,感觉全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他就算再没常识,也知道这剑的好。

他结结巴巴道:“真、真的要给我?”一想到平时可以使用这样的宝剑,他激动得都要说不出话来。

他拿出自己之前那把匕首,一手匕首,一手长剑,用力一敲,清脆的声音响起,匕首直接产生了一个缺口——若是平时赖三只怕要心痛得无以复加,至于那把剑,则是半点痕迹都不留。哪个更好,一目了然。

赖三简直要流口水了,不敢相信地再次重复:“姑娘,这真的要送我?”

云夕含笑点头,“说要送你,就送你,绝不会反悔的。”

赖三将剑收回剑鞘中,抱着就再也不放手了,“那我可不会还了。”

在现代,奔驰宝马是男人的梦想,在古代,好的武器对于男人的诱惑力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赖三这种外出行走押镖的人来说。

云夕笑了笑,“剩余的七把,质量虽然比不上你手头这个,但是也比那匕首好多了,你自己看着分配吧。除了你以外,你也别让人知道这些是我打造出来的。”

赖三重重点头,“放心吧,绝对不会说的。其他七吧,我会按照功劳大小和信任程度分给我那些心腹。”

赖三的确是很有水平的一个人,现在的万事屋队伍越发壮大。他手中能够动用的人手就有四十人,其中五人还被他派去专门收集各种小道消息,甚至凤凰县的乞丐都在赖三的掌控之中。

能够在短短半年多内做到这一步,他的能力不能小看。

云夕点头,她打了好几个月的铁,已经累得不行,至少短时间内不想再弄这个了。

她难得来一趟,赖三便将自己的心腹召见过来,这些地痞现在精神相貌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见了云夕,纷纷询问武学上的问题,云夕也不藏私,知道的全都告诉他们。

赖三又问她,“什么时候将韩飞他们放出去?”韩飞,就是过年时同杜云月勾结在一起,试图对她不轨的强盗头子。

云夕唇角勾了勾,“等杜云月孩子生下来后吧。”

那时候的杜云月想必是最志得意满的时刻。云夕估计了一下时间,若是没有早产等意外的话,孩子大概会在十月份降生。

赖三点点头,眼神漠然,“这半年来,我和我兄弟都好好招待了他们,想来到时候他们会乖乖按照我们的吩咐行事。”

云夕点头,她巴不得时间能够一跳,就跳到了十月份呢。

将剩余的武器交给赖三,云夕也算是搞定了一桩的心事。

回到家后,她看到云瑶正鼓着腮帮子在那边练拳,每一拳都虎虎生威,像是在发泄着什么。

云夕问道:“怎么了?是谁惹我家云瑶生气了。”

云瑶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刚刚苏娘子又来咱们家了,娘可是怀着身孕呢,她还整天在娘面前掉眼泪,真是气死人了。后来还是我说,娘累了,才将她给送回去。”

云夕眉头皱了起来。这苏娘子是村里苏明发的妻子,今年二十五岁,但看上去像是三十多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她几乎是一年生一个孩子,身体根本没有休息的机会。苏韩氏嫁给苏明发后,头三年都是生女儿,为了生一个儿子,一直拼命,但直到去年才成功生下了一个儿子。频繁的生育和操劳拖垮了她的身体,让她看上去苍老憔悴。另一个原因则是苏韩氏爱哭,平时说没几句话就掉眼泪。

没有人会喜欢同一个动不动就哭的人打交道,所以苏韩氏在村里的人缘不怎么样。

云夕问道:“她来咱们家做什么?”杜家以前可没怎么和苏家打交道。

云瑶道:“她去年生的那儿子,生下来后就病怏怏的,苏家原本也有几亩的田地的,只是前段时间,那儿子感了风寒,苏家就卖了田地给他治病。娘看他们家可怜,还送了些米过去。”

云瑶顿了顿,说道:“然后这苏韩氏,今天就来找娘,想让咱们家给她支招,看能有什么赚钱的法子。”

云夕有些无语,她又不是叮当猫,赚钱方法随便想想都有。

她只能转移一下云瑶的注意力,“好了,别管苏家了。下次她若是过来,就让大娘装睡吧,反正大娘是孕妇,嗜睡是正常的。”

云瑶拍了拍手,“好,我到时候告诉唐嫂子。”

云瑶的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还兴致勃勃地同云夕说起六号去州府的事情。

大楚同云夕前世一样,七月初七是七夕,可谓是热闹非凡,特别是州府那边,还可以看赛船。这活动同云夕前世记忆中的赛龙舟有点像,几十只队伍万箭齐发,得到头奖的甚至能够获得一千两的奖励。与此同时,民众们也可以压哪个队伍获胜。

戴燕翎和毛依云特地邀请云夕和云瑶过去玩耍,姐妹两都没见过这个,打算到时候带着阿玉和赖小四一起去看看热闹呢。说起来,若不是杜周氏怀孕了,只怕也想跟着去见识一下。

等到五号的时候,云夕便贴出公告,表示接下来店主要去州府看赛船,所以会歇业七天,等十三号的时候再开业。

云夕也有心带着这群姑娘去州府玩上几天,除了她之外,其他人平时还真没有这个机会。

上门的客人也都能够理解,不少人还十分羡慕他们能跑去州府玩。

赖小四都去了,赖三肯定不会丢下自己妹妹不管的,六号的时候便是他的车队送云夕去州府。

云夕这次还打算在州府那边买个宅子,这样也能够方便歇脚,总不能每次去的时候,都借住在戴家,就算燕翎不介意,她都觉得不好意思。州府的房价最少比县城还要贵上几倍。一个一进的宅子就差不多可以卖上三百两了。

要是以前的话,云夕肯定舍不得花这个钱,现在就不一样了。每个月云夕各种收益加起来,也能有三四百两银子,杜家最不缺钱的便是她了。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带了五百两银子在身上。

他们早上出发,路上的时候还出现了打劫的,不过不需要云夕出手,赖三的人就将这群人干脆利落地收拾了,顺便绑起来,到州府后直接送到衙门那边去。

在他们打的时候,赖小四似乎十分害怕这种画面,不住地颤抖着身体。

云夕连忙伸手捂住她的耳朵,让外界的打斗声远离她。

相比较而言,阿玉的表现就好很多,眼睛眨都不眨地望着外面的场景。

云夕见她看得出神,推了推她,“怎么了?”

阿玉回过神,冲云夕微微一笑,“我只是觉得,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和云瑶一样,跟着你学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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