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的将视线,聚焦在了毛利小五郎的身上。
他的态度,取决了这次庭审精彩程度的走向。
东马微微轻笑着,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因为是作为辩护律师出席,故而他今日穿着不再那么休闲,而是换上了一身手工定制的藏青色西装。
衣领上,还别了新手颜色的金色律师徽章。
毕竟老手的律徽章,都已经掉色了。
除此外,他还郑重的竖了一个油头,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成熟一些。
不禁想到了那句歌词。
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再穿上一身帅气西装……
“我……”
毛利小五郎缓缓开口,众人的心也都被提了起来。
憋着气,期待着对方“是否”的回答。
“我没有做!”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旁听席请安静!”
审判长用法槌敲了两下圆形底座,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一般情况下,它是不会被使用的。
…
第一道程序结束后,紧接而来的第二道程序,被称之为“证据诉讼程序(诉讼程序)”。
而第一步,则是“开头陈述”。
在调查证据的程序中,检察官首先要陈述在今后的审理中,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案件的整体情况),包括被告人的个人经历、犯罪的经过、犯罪的状况等。
这被称为“开头陈述”。
在证据调查程序的最开始进行开头陈述,是为了让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指出对立点和证据调查的要点,使审理更容易理解。
即便毛利小五郎明确表示了自己没有做。
但按照流程,身为检察官的日下部诚,依然要如此去做。
最后再道上一句“要求对毛利小五郎询问,以证明上述事实”。
这就所谓的,检方询问环节。
“辩护律师,你有什么看法?”审判长看向了东马。
“没问题。”
站起身回答后,东马又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
话说,这椅子坐着挺舒服。
“那么,让我们以检察官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调查。”
审判长说道。
第二步,便是“证据调查请求、证据意见、证据决定”。
在刑事审判中,只根据在法庭上看到的证物、证人和从被告人那里听到的话,来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罪时的量刑。
在法庭上看证物、听证人说话被称为“调查”。
检察官和辩护人,分别向法院申请调查所需的证据(物证、陈述、证人)。
这被称为“证据调查请求”。
检察官请求的证据中,写有被告人理由的供述笔录,和有关自身经历的书面材料(户籍和前科调书)称为乙号证,其他证据称为甲号证。
例如,凶器的菜刀、医生的鉴定书、目击者的供述笔录等都是甲号证。
另一方面,律师要求的证据被称为弁号证。
对于检察官和辩护人的证据调查请求,法院听取对方的意见,判断是否调查证据(这被称为“证据决定”)。
为了避免错判,法律规定不能作为证据。
“四号证据是现场报告。显示了在高压电缆的库门上,发现了几枚烧焦的指纹,是在爆炸前沾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