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没了。”
小仓功雅很诚实的摇了摇头:“连Paypay软件都没下载的人,怎么可能绑定了银行卡?所以我就让他明天再给也行。只是没想到,第二天一整天都过去了,也没见他人来……”
“好的小仓先生,感谢您的回答。”
道谢之后,东马看向了坐在公诉席上的日下部诚:“综上述事实,我有理由怀疑,我的辩护人对现代化网络并不擅用。试问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懂得远程控制煤气栓,这样高科技的手段?”
“以上。”
说罢,东马回到了辩护席上。
幸好庭审现场并没有多少人,否则就可以称得上是大型“社死”现场了。
可法庭就是如此。
要想获胜,就必须要拨开自己血淋淋的伤口,让所有人看见。
一名38岁,正值壮年的男子,竟然连手机软件的下载方式都不知道;甚至连电脑右键一下就可以选择刷新,快捷键按F5都不知道……
但这并没有什么,可以去嘲笑的。
在如今的大环境中,几乎人人都配备了一部手机,人人都习惯了从网络上接收各种各样的信息,甚至网上购物、社交都变成了潮流。
能在这样的大群体中,还保持着不做低头一族初心的毛利小五郎,难道不值得夸赞,而是去嘲笑吗?
那样的话,真可谓是时代的悲哀。
“检察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审判长看向了他。
接连两个证词,都让原本看上去确凿的证据,发生了动摇,变得不那么可靠起来。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的确如此。
可他是检察官,他所面对的敌人,不是被告人,而是律师。
律师眼中没有“好人”与“坏人”,只有“委托人”。
帮助委托人,完成对方的委托,便是一名律师的职责所在。
如果日下部诚是“东京峰会爆炸案”事件之外的人,那么作为检察官的他,一定会在最开始,就进行一番唇枪舌剑。
可惜不是。
身为“人”,他知晓毛利小五郎是无罪的;可身为“检察官”,即便是被迫起诉了毛利小五郎,也必须要继续辩论下去。
日下部诚只好硬着头皮站了起来。
从堆积了不少文件夹的桌面上,拿出了一份调查笔录。
“这是公安在对被告人进行审讯时,所如实记录的报告。上面也有被告人的亲笔签名。除此之外……”
他又抬头看向了审判长:“审判长,我请求展示甲97号证据。”
“许可。”
审判长同意了日下部诚的请求。
甲97号证据,是毛利小五郎接受审讯时的录像。
画面中,只有毛利小五郎本人,其他公安人员并没有被录在内,也是对公安的一种保护。
“东京峰会的爆炸案,是你所为吗?”
很轻易的就听出来了。
东马确信,这是风见裕也的声音。
当时负责逮捕毛利小五郎的人就有他,审讯中有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是。”
画面中,毛利小五郎坦率的承认了。
“动机呢?”
风见裕也又继续问道。
“生活不如意吧,所以想要发泄一下。也可能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用警察术语来说,就是‘剧场型犯罪’。”
问题没有再继续,录像画面也定格在了这里。
一旦证据确凿,外加嫌疑人也招供了的情况下,的确可以送检。
但审讯不过短短几分钟,就这么轻易认罪了,实在是让人觉得万分可疑。
显然,公安提供的这份证据,是经过剪辑过的。
“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东马举手示意后站起身来,双手拍桌道:“我要对这份录像提出质疑,要求检方提供完整录像!”
“这就是完整录像了。”日下部诚看了他一眼,“公安方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