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小花狗怎么能用屁股想事情,但他总觉得这些事情是个连环套,包括小花狗的反应都是。干脆,他也不说什么了。
然而那些劫匪的表演倒给了他灵感:戏文嘛,谁不会演似的。他不仅会演,还会写,还写得特别好看,保证比他们这粗糙又没逻辑的本子强多了。
于是,在后来入京的路上,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骑马、赶路,剩下的时间都在奋笔疾书。这倒让野利花花刮目相看了一回,对手下说怪不得人称他为花三郎,真是有学问肯用功,天天那字儿写得,得用一摞纸这么高,他认识的字都没人家写字的纸多。
等到穆耀把写的东西拿出来,因为太无聊了,在路上念给这些护送的厢军们听之后,这些人对他的崇拜已经到达了顶峰。
戏文诶,特别特别好看的戏文。
特别是戏文里面还有他们,有大长公主,有他们与大长公主并肩做战的情形。虽然有的地方,他们不记得有过。但人家三公子说了:戏文都会夸张一点,本质上不变就行了。
那本质是必须没变的,就是他们把大夏不可一世的龙洲军打退的。夏国五王子被杀的时候,他们都在战场上,直接或者间接的亲眼所见!
“找两个人,快马加鞭先去东京城。”穆耀对野利花花提要求,“要悄悄的走,不让任何人盯上。然后去这个地方,找一个叫君易的人,把我的亲笔书信和话本子都交给他。”
君易是平安的人,之前交待过他,在东京城有难事可以找君易。此人黑白两道,三教九流都混得开,吃得定。而他要做的事,还非君易这样的人不可。
野利花花这时已经对穆耀的态度大为改观,因为穆耀是真有才的,他这样的粗胚,对有学问的人具有天生的敬意。
而且相处下来,他发现穆耀眼不像他想的那样,身上有好多贵公子的臭毛病。不仅不会因为风餐露宿而叫苦连天,偶尔聊个天还发现对方小时候也经历过战火的荼毒,同样在战争中失去了娘亲。
他还发现,穆耀看着高傲,其实是个暴有恶的脾气,是真性情,很合他这种兵痞子的胃口,穆耀也从来没有瞧不起人过。
于是,他立即就照穆耀说的做了,没半点迟疑和拖沓的。
为此,穆耀也对“小花狗”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这人还行,并没有多么面目可憎,举止粗俗,倒比那些酸文假醋的学子更可爱些。
平安有句话说得对: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这小狗子还蛮仗义的,他可以不用再鄙视了。
就这样又过了七八天,穆耀一行人终于进了东京城。
“这才叫天子脚下啊。”进城后,野利花花率先感叹。
东京城的繁华,令护送的厢军们大为惊叹。毕竟他们还年轻,一辈子连西北地区都没出过。还曾以为金汤是最有钱的地界儿了,结果井底蛙了吧?
然而最让他们开心的是,入城登记时,报上自己的厢军名号,立即受到了从守城官兵到围观百姓的热烈欢迎。甚至有漂亮的小娘子,扔了香包给他们。
这一切,简直让他们受宠若惊。
谁看得起他们啊!谁拿正眼看过他们啊!现在呢?小娘子诶,小娘子对他们笑诶。
直到之前先来的那两个兄弟来接他们时,他们才知道,原来君易拿了信和话本子,立即就找了最好的酒楼茶饱,最好的戏班子连夜排演起来。同时还给街头卖艺的,说书的,都送了点简易版的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