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平地,就算是相同的数量他一点也不怵,但现在是攻城啊,而且城里的敌人比他多四倍。
“该死的边幸!”吴阳再次狠狠的骂了一句。
当然,他估计边幸是死了,否则城池不会落入居衍的手中。
攻城就是自寻死路!
吴阳作出了明确的判断,决定扎驻在城下,等待朝廷派出更多的援兵。
正当他准备让士兵安营扎寨之时,突然听到一声鼓响,城门轰然打开,一彪人马从城门处缓缓走出。
当先一人相貌英俊秀美,一身白袍银甲,手持亮银枪,背后一把弯弓;这人骑的是一匹白马,真的是相映成趣,更加衬托出他的雄姿勃发。
“汉人将军?”吴阳轻呼,目光微微一缩,然后缓缓的催动跨下的战马,越众而出。
南方山水纵横,主要的交通工具是船,军队也以步兵为主,仅有少数的高级将领才拥有坐骑。
“来将可是吴阳?”李敢冷冷的一笑,“所说你武勇无双,堪称闽越国第一勇士,可敢一战?”
吴阳心里大喜,大声答道:“战就战,难道还怕你不成?”话音一落,急忙催马上前。
他是怕李敢反悔。
在士兵在数量上,他处于严重的劣势之中,如果能用斗将来解决战斗,也算是扬长避短。
至于武功,他有着非常自信。
“好!”李敢大喝一声,双手平举银枪,驱马迎着敌人冲了过去。
“刷!”
李敢的枪尖如毒蛇吐信,直取敌人的喉咙。
李家枪法,虽然不如箭法那样闻名于世,但同样是百战之中精练而成,“快、准、狠”,招招刺向敌人的要害。
“来得好!”吴阳大吼着,举起手下的熟铜棍,轻轻一架,把李敢的银枪荡开,然后用力横扫,想要把李敢打下马。
要说力量,李敢并不比吴阳差,差异在双方的兵器。
枪,讲究的是轻盈和灵巧,棍属于重兵器,易于着力。
其实,李敢在远征大漠时,为对付匈奴人的重骑兵,用的兵器是长槊,同样是重武器,但到了南方,步兵为主,就算是骑兵也是身穿轻甲,枪更加的灵活而实用。
此时他的枪势被吴阳荡开,心中却没有半点忙乱,双手一抖,枪头荡起一朵美丽的枪花,向敌人杀了过去。
这枪花竟然在途上继续变化,一化二,二化四,快速的刺到吴阳跟前。
“好枪法!”吴阳轻呼。
他是一个识货之人,一见枪开四朵,立即知道遇上了强敌,急忙一提马头,侧闪而过。
“好吗?”李敢哈哈大笑,“更好的还在后头。”
口中说着话,手上动作一点也不放松,只见他一枪快过一枪,枪枪不离敌人的要害。
直到此时,吴阳才知道遇上大麻烦。
以此人的武功,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怎么办?
他在脑海中急速的思索着,但是李敢那里会为他浪费时间啊,突然间枪尖一抖,在吴阳的肩膀上刺出了一个血洞。
“啊!”吴阳惊叫,不敢恋战,拖着铜棍转身就跑。
“跑得掉吗?”李敢哈哈大笑,放马在后边不紧不慢的追赶着,然后轻轻放下银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