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铮发现食堂的老板就像一个大口枪,就像周磊一样,在无尽的溪流中聊天聊天。古城自古以来曾多次出现过,学校的花卉和花卉曾用来放大那些女中学生。
美丽,鲁征看得多,美丽之美,鲁征也看到了很多,如果不是他没有时间展示自己的才华,他现在就会对小卖部的老板说:“我已经比你吃盐更美丽。“
虽然有点夸张,但粗糙流畅,只要他愿意,他会在周围想念女人吗?
玩笑!
鲁征不再想听这个委员会的老板和推卸责任。看看可怜的小鱼儿,说:“今天这不是例外。应该是我们每天离开学校的时候。这里有这么多人吗?“
“基本上,”食堂老板说。“古代英雄们喜欢美丽的女人。虽然这些小鱼苗也知道他们不是英雄,但即使富有和强大的年轻大师也很难变得美丽,而且他们没有机会。但是,每件事情都有例外,如果人们喜欢放荡的恶棍,是不是彩票?必须有十分之一的机会放弃它。“
鲁征大声笑道:“庸俗!
餐厅的老板笑着说:“今天人们被认为是少数人,起初我以为你会加入这个乐趣,但想想你穿的衣服......”
“穿上看到梦想家的号码,紧张?”
食堂的老板直截了当地点了点头。“我也这么想,但现在我明白你没有精神病。”
如果他不担心食堂的老板会太老,陆铮真的很想打他。
原来,他一直认为他是神经质的!
“给我一包香烟。”卢铮悲痛地对商品部老板说。“我们再来打火机吧。”
鲁征点了烟。他看着时间。陈波几乎在眼下。
然而,与陈伯s到桂华高中时的学校响声相比,学生们很快就从学校门口涌出。有比坐电车更昂贵的汽车,骑电车比骑自行车更多,骑自行车更多。不仅仅是走路。
学校的入口变得非常拥挤和混乱。
陆征没在高中学校读过书,不过他想起自己念初中时,放学的时候别人都是有车来接,而他只能自己走路回去,一走就是一个小时。
现在想想那都是老爸的“良苦用心”,是在为他后来进部队打基础。啊,多么痛的领悟!
这时,附近的小混混们也都聚到了学校门口,想必是小美女们要出来了吧,敌对双方要开始动手了——陆征并不知道所谓的“敌对双方”是哪双方。
横过校门前的马路并不宽敞,这一下全被车辆堵得满满的,陆征开始有点担心陈伯的车如何能开得进来。
那些三教九流的社会帅哥已经开始行动了。有的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谈笑风生”,以显得自己“知识渊博”,并引起别人的注意;有的叼着一支烟靠在电线杆上,神情忧郁,眼神迷茫,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寂寞;而大多数的小混混们则是拿出了看家本领,也许他们觉得打架才是最引人注目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陆征看在眼里,无奈地摇头,然后扭过头看向冰柜的玻璃,审视着玻璃上印出的自己的那张脸。
他觉得自己帅呆了:晒得有点黑的健康的皮肤,一张英气逼人的脸,高挑的鼻梁,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恰到好处的眉毛……简直貌比潘安,足以迷倒万千少女!
他心想如果自己往对面学校门口一站,那些耍帅的小混混都要相形见绌,黯然失色,但是这样做会不会被他们群起而攻之?
答案是肯定的——至少陆征自己是这么认为。
然而,不少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小女生过来买东西,却没有人多看上他一眼,这未免让他有点失望。
难道自己已经帅得让人无法直视了吗?
就在陆征还沉醉在自己的幻想当中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大少爷?”
陆征抬头一看,一个身材瘦小、头发花白的小老头正笑容满面地站在他面前。
陈伯的名字叫陈波,是陆家的管家,对陆家向来忠心耿耿。自打陆征懂事以来,陈伯就已经待在陆家,陆征并不清楚他的来历,只知道他跟老爸的的关系不一般。
虽然陈伯名义上只是陆家的管家,但可以这么说,老爸可以不给任何人面子,但是绝不会不给陈伯面子。
陈伯是看着陆征长大的,一老一少交情极好。陈伯没有家室,对陆征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一样。而陆征也认为在家里除了老爸以外,能说得上话的就只有陈伯一人,陈伯跟他是穿一条裤子的。
陆征两眼一翻,没好气地对小老头说:“陈伯,你怎么现在才到,不是说一个小时左右到吗?迟到了半个小时了!”
陈伯眯着小眼睛笑道:“大少爷,路上堵车,老头子我也是没办法的啊。咦,你怎么会穿着这么一身衣服?”
陆征郁闷地说:“说来话长。”然后眼神往小卖部老板的位置一瞥,“先替我把钱付,咱们车上再慢慢聊。”
等陈伯付了钱,陆征起身朝路边上的黑色轿车走去。他从来没觉得穿一件病号服走在人群中是如此拉风的事,被万众瞩目的感觉确实不错,就连那些还在装逼的小混混们也对陆征刮目相看。
小混混们心想:哥们你可真豁得出去,竟然装神经病,咱自愧不如啊!
“大少爷……”陈伯追上来压低声音说,“那辆车不是咱们的。”
“不是咱们的?”陆征回过头用疑惑的目光看向陈伯。
陈伯朝黑色轿车对面指了指说:“咱们的车是那辆。”
陆征瞅过去一眼,发现黑色轿车的对面也是一辆黑色轿车,跟这边的这辆档次差不多。陆征一心想着陈伯开来的车一定是最高档次的,所以一眼就认准了这边这辆,却没想到给认错了。
竟然还有别的人拥有此等豪车,看来也是个不小的人物。
陆征无意去细究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因为无数双眼睛投来的惊愕目光渐渐让他感到了一丝压力。他快步朝对面的那辆黑色轿车走去。
然而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高中生正好骑着自行车从他身旁驶过,他一个不慎撞到了自行车的后座,险些就要摔倒。
自行车的主人是个扎着长辫子的女生,小心翼翼地稳住了车子,扭头看了陆征一眼,声音响亮地骂了句“神经病”然后骑着车扬长而去。
陆征气得直跳脚,认为自己今天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他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以回击长辫子女生的出言不逊,忽然感觉到自己好像掉了什么东西,接着他发现衣服上那装着重要物品的口袋已是空荡荡的了。
什么东西都能丢,这东西可万万不能丢啊。
陆征心想一定是刚才他要摔倒的时候,重要物品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这下急得陆征连忙蹲到地上四处寻找,他找得满头大汗,陈伯看在眼里,心中满是疑惑,走过来问:“大少爷,你找什么?”
陆征一边忙着找东西一边回答:“我的一颗小石头掉了,你也帮忙找找,应该就在这周围,它有拇指那么大,红色的,质地很粗糙,一眼就能认出来。”
身边一圈都找遍了,仍是没有找到那颗红色小石头,陆征只好走着鸭脚步扩大范围寻找。
陈伯也加入了“寻宝”的队伍当中,虽然不知道大少爷为什么要费劲去找一颗石头,在他看来这种不值钱的东西丢了就丢了嘛,就算是一颗拇指大的金子,不要了也罢。
但是大少爷有吩咐,陈伯是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陆征往后走了几步,顿时眼前一亮,他看到了那颗红色小石头静静地就躺在前方。他毫不犹豫地扑过去抓住了,可随之他就感觉有点不对劲。
也不算不对劲吧,只是他的手抓住红色小石头的同时,突然发现手边上是一双白色的球鞋。
陆征微微愣了一下,目光缓缓向上抬了抬,映入眼帘的是漂亮的袜子裹着的精致的脚腕,然后是两条白皙细长的小腿。
这一定是女孩子的美腿,一定是某个穿着校服短裙的女高中生,眼下就定定地站在自己面前——陆征咽了咽口水,下意识继续把目光往上移,因为从他这个角度往上看的话,一定能……
“卧槽!比老子还猖狂!”
可惜陆征还未看到裙下的春光,耳边就响起了一声炸雷,然后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一个武林高手一招“佛山无影脚”把他踢了个四脚朝天。
“哪来的不知好歹的东西!竟然敢拿相机偷拍小妹妹的裙底,兄弟们,给他点教训!”那个声音正义凛然地叫道。
陆征大喊一声“冤枉”正要爬起身来,四五个之前被他“鄙夷”的社会小混混已经一拥而上,围着他拳打脚踢,根本就是往死里打。
陆征虽然是练过的,但他不是什么绝世高手,倒在地上被四五个人围着打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况且他怕红色小石头被弄坏,只能先护着它。
在混乱的拳脚之下,陆征大叫道:“各位好汉,别打脸,别打脸!”
“大哥,这家伙穿着病号服,该不会是神经病吧?”
“管他是不是神经病,给我狠狠地打,就打脸!”
“……”
那边的陈伯听到了陆征的惨叫声,急忙奔过来,见得陆征别人围殴,顿时冷眉一竖,一个健步上前,双手掌心向外往一个小混混身上轻轻一推,那个小混混连带着身旁的两人一齐被推开,他们连连往后退了五六步仍是站立不稳,最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小混混们见来了个高手,顿时不敢轻举妄动。
陈伯一把拉起陆征,关切地问:“大少爷,你没事吧?”
陆征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疼痛,还好保护住了红色小石头。他低着头对陈伯说:“我没事,我们快走。”
陈伯将陆征护在身后,怒道:“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杂种竟然敢对大少爷动手,让老头子来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陆征一个眼眶被打肿得睁不开眼睛,另一个眼眶也印上了黑眼圈,他低着头闷声闷气地拉住了陈伯说:“都是误会,没必要跟他们一般见识,咱们快走,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陈伯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听从了陆征的话扶着他上了车。
小混混们见矮小的老头走了,都暗自舒了一口气,心想今天真是见鬼了,难道那个老家伙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还站在原地的女高中生若有所思地看着陆征的那辆黑色轿车,她身旁此时已经站着一个高大的一身黑色西装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问道:“小姐,没让您受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