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西海岸,一个叫做江西堡的小定居点矗立在一条小河西岸,这里大概位于后世白头鹰的加州马林县附近。
定居点中,又去跟不远处那些西班牙人周旋了一天的分水刺回来了,他走到厨房揭开锅盖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惨叫了起来。
“我的天啊!又是炖牛肉,你玛德,连一根绿的都看不见,老子是真的想吐啊!”分水刺做梦也没想到,他竟然有吃肉吃腻了的一天。
北府叶家没在叶开手里发达的时候,分水刺一个月能吃上一次肉就不错了,就算后来当上了军官,肉是可以吃了,但牛肉绝对吃不到什么,寻常农家七八户人才养得起一头牛,比人都金贵,怎么可能杀了吃肉。
可在这个一片蛮荒的北美,事情被完全颠倒过来了,这里没有大米也没有麦子,有点玉米但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漫山遍野最多的吃食,就是那些看着傻愣愣、脏兮兮的硕大野牛。
第一次到这里的时候,分水刺连续每天至少可以吃下三到五斤牛肉,睡觉都抱着牛大骨。
可现在,他连这牛肉的味都不想闻,他想吃米饭,他要吃豆腐,实在不行有碗稀粥喝也可以啊!
分水刺旁边,已经成了他手下军官的夏里长和刘启荣两人一边被噎的翻白眼,一边有些想要呕吐的模样在死命往嘴里塞牛肉。
刘启荣在翻白眼的瞬间,还顺带劝了一下分水刺,“营长你也吃点吧,不吃饭可不行,你就当自己在吃馒头!”
他不提馒头还好,一说这个,分水刺只觉得唾液疯狂分泌,心里跟百爪挠心一样,他想马上回到大明狠狠的吃他一百个馒头,然后十年不吃肉!
叶晟站在远处,手里牵着儿子一言不发,分水刺的状态,就是这个定居点中几乎所有人,特别是华人的心态。
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跟白人以及本地土着的冲突还在其次,主要是生活上的不习惯和对家乡的思念,让这里已经开始充满了归心似箭的气味。
可叶晟能怎么办呢?他再一次回想起了出发前,大哥给他说过的话。
沿着海岸线一直往下,找到西班牙人的圣弗朗西斯科要塞附近,这里的某一条大河附近有相当大规模的金矿。
只要能找到金矿,并且建立起从三圣徒湾到定国大王群岛,最后再到达这里的沿途补给定居点,他就算完成了这次探险,大明乃至全体华人,都将记住他叶晟的伟大贡献。
可现在呢,从三圣徒湾到定国大王群岛再到江西堡的沿途移民定居点都建立好了,西班牙人的圣弗朗西斯科要塞也找到了,而且叶晟还和那些西班牙人起了几次大规模的冲突,打死了十几个西班牙士兵,但最关键的金矿却没找到。
叶晟知道大哥的打算,开拓北美,除了国家要起主导地位出大力气以外,还得让民间自发的动起来。
而要让人主动万里到北美,那么就没有什么比发现了巨大的金山银山,更能挑起欲望的了。
所以,经过了三年半的艰难旅程,远离故国数万里,已经快变成野人的叶晟,离成功就差发现金矿这最后一哆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