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中文网还有几乎全部的其他小说网站,都是不允许作者在作品内用“ps”的形式,或者直接在本章说里面,对其他网站的作品做出宣传的。
事实上的话,不只是其他网站的小说作品,对其他类型的作品打广告,同样是不合适的。
所以雨朦胧的微博再努力,也只能把关注了雨朦胧微博的这些粉丝,嫁接到《盗墓笔记》这里。
但是事实上的话,大部分的读者,根本是不关注作者的微博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盗墓笔记》虽然优秀,但是人气赏,和《鬼吹灯》一直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一直到最近,徐清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盗墓笔记》的驻站合同,华宇中文网上已经有了文字版本的《盗墓笔记》,徐清用雨朦胧的账号在本章说甚至单章章推的形式,多次推荐了《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人气才迅速的提升了起来。
而且,现在还只是迅速缩短和《鬼吹灯》之间的差距,双方目前为止的差距,还是相当不小的。
电台能签下《盗墓笔记》,是因为在很早之前,《盗墓笔记》根本还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当时的价位,整体来说,在电台财政可接受范围之内。
就是后来几次给《盗墓笔记》提升待遇,在财政上挤一挤,也还是不用太纠结的。
但是现在《鬼吹灯》的情况却已经不同。
《鬼吹灯》已经火了,是远比《盗墓笔记》还火爆的情况。
而且现在,其实早就有不只一家的音频类网站,通过华宇中文网的情况,开始联系购置《鬼吹灯》音频版本的播出权。
徐清本人,倒是倾向于帮郭建新一把。
但是事实上的话,《鬼吹灯》自从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分成合同。版权方面,徐清或者说是曾雨柔,其实就已经没有太大的话语权了。
私下里要是有什么设计版权的行为,那都得算是违规。
上一世的时候,很多写重生娱乐文的作者,经常就是一穿越,直接好几个马甲,把上一世最优秀的那些作品,拿到新的世界。
先是炒ip,紧接着,就是自己用这些作品,拿出来拍电视拍电影,自己亲自进军影视界。
但是事实上的话,这种情况,在现实里,其实是有问题的。
但凡新人和网站签订合同的时候,九成九以上就是分成合同。
简单来说,以后作者只要放心码字就好了,其他所有的情况,其实就已经交给了网站。
包括版权。
影视剧改编、音频版权、游戏改编版权、实体书版权、等等这些,都是网站方面帮着运营的。
网站方面得到的版权收益,作者等着按照分成合同收钱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