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有人给市长信箱寄送了实名举报信。
主要是反映丽华市郊区的天明湖附近有三十幢烂尾别墅。
在风景秀丽的天明湖旁边居然有烂尾别墅?!张峰觉得不可思议。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张峰当然要搞清楚具体的原由。
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张峰明白原来是多年前,陈氏集团与丽华市府签订了开发协议。
陈氏集团投资开发的天明湖旅游休闲度假园,在当时被列入丽华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曲江省第一批水利风景区项目。
双方签订开发协议后,当时的市长赵世伦为了自身工作业绩,提出“特事特办、大干特干”的要求,允许陈氏集团“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
后来随着市长赵世伦调离,俞东俊市长不承认此协议,天明湖旅游休闲度假园因办证卡壳,建好的30栋独栋别墅成了烂尾楼。
张峰在相关部门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天明湖实地查看。
此时他才发现天明湖其实是个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一路走来,张峰发现天明湖风景优美,有“天明湖里十八湾,湾湾景色不一般”的美誉,没有进行合理有效地开发,实在有些可惜。
按照陈氏集团与丽华市府签订的协议显示,此项目总投资5亿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游艇俱乐部、室外小球运动俱乐部、高星级主题文化酒店、商务会馆等,总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
张峰在这份协议里,并没有看到三十幢别墅的建设规划,有人解释说,当时认定这三十套别墅算是度假酒店的一部分。
理由虽然牵强,但也说的过去,就象天云山宾馆既建造了普通客房,还提供了一批别墅型客房。
只是为了赶工程进度,为了赶销售,当时的市长赵世伦主持召开天明湖度假园项目建设协调会,丽华市的环保局、林业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等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赵世伦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天明湖旅游休闲度假园建设,寻找突破点、采取有力措施,有关工程可以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切实加快工程建设速度。
只是,虽然随后赵世伦市长还多次开会强调对此项目大开绿灯、加快工程进度,但天明湖度假园最终未能运营一天。
包括三十幢栋别墅在内的天明湖度假园第一期项目顺利竣工。该项目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但未获施工许可证、产权证等证。
不过,此时赵世伦市长已经调离丽华市,接任的俞东俊市长并不认可这个项目的违规操作,市委书记龚超也不支持,为此陈氏集团的员工多次前往相关部门递交材料,均因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通过审批。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称,当时这个项目是按照赵世伦市长“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的指示,相关部门采用了变通的办法,给一期工程办理了相关证件。
但是,随着赵世伦市长的调离,龚超、俞东俊、张峰都丽华市主要领导都没有对这个项目发布进一步指示,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产权证无据可依。
最后他说道:“大家应该知道的,这个项目都建得差不多了,还怎么办理施工许可证?谁来承担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