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啊,你在这儿干不少年了吧?”
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
见陈当归皮包里都是钞票,顿时意识到陈当归是个有钱人,当即眼睛一亮,也不顾陈当归打扰他生意,和陈当归聊了起来。
“是不少年了,粗略算下来有八九年了。”
陈当归点燃一支香烟,挑眉道:“那附近有什么好的羊肉汤馆没?这大冬天的,忒冷了点儿,想整两口羊肉汤暖暖胃。”
“羊肉汤?嘿,你真是问对人了!”
小老板立马有些得意,道:“这一到冬天,遍地都是羊肉汤馆,可要说这一片哪一家羊肉汤馆最好,知道的人还真不多!要不是我在这儿干了十多年,而且和那家羊肉汤馆的老板有些交情,这事儿指定也摸不透。”
“是吗?”
陈当归递了一支香烟给小老板,咧嘴笑道:“那得劳烦您给指条路了。”
小老板立马伸手在外面指了指,道:“你就顺着这条路朝前走,红绿灯右边儿有一条巷子,巷子门口有两家羊肉汤馆,他们要是拉你进去吃饭,你甭管。你顺着巷子朝里面走,有一家羊肉汤馆是建在弄堂里的,很偏,连个门头都没有,普通人找都找不到。但很多市中心的那些有钱权贵,大老远开着劳斯莱斯去喝,人家在院子里现场宰羊,所有汤和料,都是人家祖传的秘方,那叫一个地道!人家还不收徒弟,全京城只那一家能喝到!”
“是么?”
陈当归咧嘴笑道:“那我无论如何得尝尝去,就两步远儿,也不开车了。”
说完,陈当归向小老板道谢,然后便裹紧大衣,缩着脑袋,向小老板指定的羊肉汤馆走去。
作为化境强者,而且还是先天之体,陈当归根本就不怕冷。
就算穿着一条短袖在雪地里躺一晚上,陈当归也能毫发无伤。
他之所以做出这幅怕冷的样子,是要向大工透露一个信息,自己只是一个怕冷的普通人,没有战斗力在身。
另外,陈当归之所以向小卖部老板询问羊肉汤馆的下落,也只是为了找一个不开车的由头。
他如果开车离开,就算大工能跟上,他故意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大工会不起疑心?
通过寸头给出的资料来看,大工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专业杀手。
如果陈当归不把戏给做全的话,恐怕大工是不会上钩的。
按照老板的指点,陈当归向羊肉汤馆所在的方向走去。
而那个蹲在归胜投资对面的落魄社畜,也立马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压低了一下帽檐,缩了缩脑袋,向陈当归所在的方向根据。
大工的确很专业,他和陈当归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三十步左右。
这个距离,既不会引起被追踪者的警惕,也不会因为被追踪者的忽然拐弯而失去追踪者的痕迹。
就这样,陈当归在前面带路,大工则在后面跟着。
看着前面那个怕冷的年轻人,大工眼中掠过一抹杀意,手也伸向了怀中的匕首。
他有枪,但枪只能在荒野中使用,当街杀陈当归的话,必须用刀,不然很多麻烦无法清理。
他是专业杀手,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他甚至已经想好,刺陈当归身上的哪一个部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