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出生以来,晔治年就从未离开过万山皇城,登基以后,甚至都很少离开皇宫,除过少部分时间在朝堂上处理政务,基本上都在万山殿内修炼长生之术。
后宫的数百佳丽们,只能让他逗留几个夜晚,就耗尽了半月的积累,在他看来,这种无限的循环是最好的乐趣之一,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比起什么江山社稷更让他疯狂。
他坚持认为,长生之术和壮体一脉相承,如果性命得以长生,可身体却早衰,算不得成功,唯有性命和身体都能达成永不衰老,方才是真正的成功。
不论王侯将相,还是普通百姓,除过生存之外,想法和追求总是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安宁水军的出奇制胜,给了晔治年一个走出万山皇城的机会。
一时心血来潮,他竟然拒绝乘坐马车,执意骑着金色的将帅马出城,在夹道欢送的场面中,他第一次有了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感,一路小跑着出了皇城。
或许是长居深宫大殿之中,没有见过雄伟连绵的山脉、苍劲挺拔的大树、百转千回的瀑龙河以及天空中翱翔的雄鹰,他就如同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一般,对外界充满了好奇,就连路边看见的一朵野花,也会翻下马背,蹲在一盘欣赏半天。
随行的文官们见状,纷纷对这个平日里热衷于观看自己和武将窝里斗,却又没怎么真正见过市面的元盛帝腹诽不已,但凡他和宦官们背过身时,脸上的总会浮现出浓浓的鄙夷和不屑。
当然,他们更愿意用自己的后背,挡住同僚们的脸,展示渊博的学识,给晔治年介绍着花草树木,飞鸟走兽的名字、习性还有特征等,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文采,甚至还不忘赋诗一首,如果不是晔治年也认得马粪的话,他们恨不能为地上的马粪作诗吟对。
晔治年深藏在心中的游玩兴致,就像几千年都不喷发的火山,一旦喷发起来,就会造成巨大的灾难,以至于这支出征宗氏王朝的队伍,还未抵达瀑龙州城,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旅游观光团。
反应稍微有些迟缓的武将们,则纷纷化身成猎户,拿着弓弩深入路边的森林里面,把打到的杉鹭虎、丘陵巨棕熊、瀑龙狼还有盘山鹿等野兽献给他,同时,还采集了松茸菇、仙人草、神仙果和灵玉莓等稀有的野果给他品尝。
一等统帅阎克,更是把随行运送军需粮草的六骑四轮马车,架上了烧烤炉,摆上了砧板,将打到的野兽剥下兽皮,仔细处理一番,制成地毯或是坐垫,剩余的肉,则烹制成了美味,一并敬献给他。
于是,在晔治年时而满意,时而不满的表情中,文官和武将们的争宠与斗争,延续到了朝堂之外。只不过这一次,武将们略胜一筹,因为诗词歌赋对晔治年的吸引力十分有限,审美疲劳的他,更青睐手感柔软,毛色光鲜的兽皮和肥美可口,味道极佳的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