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清露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她觉得感激也可能发展为爱情,只要有相应的土壤就行,既然爱都爱了,哪儿分得那么清楚?!
但在亲身经历了一次“英雄救美”之后,现在的清露清醒地意识到,就算程一针没意外的“被炮灰”,她也依旧不会爱上程一针,因相救而付出的“以身相许”更多的是出于道义。
清露本身对爱情是不执着不追求的,穿越而来的她,有着过于“丰富”的人生经历,心早已冰冷和苍老,没了谈情说爱的热情,本着的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原则。
在她的认知里,身体的付出和情感的付出可差着十万八千里呢!只要对方不太差,她是能将就着过日子的,不会感到太痛苦,实在不行,就一走了之,万没有一时**就委屈自己一辈子的道理!
就是对救了她,并且她已决定“拿下”的秦怀恩,清露也清楚地知道,她的感情现在依旧没发展到“爱情”的高度,更多的是出于现实生活的考虑和需要,自然,也有感激的成份在里面。
但这些,心高气傲生长于古代的前身都做不到,所以前身才会那么的痛苦,无法面对秦怀恩。
相比之下,清霜就更悲催了!
清霜不仅深深地爱上了秦怀恩,还被秦怀恩拒绝了“以身相许”。结果,这份感激真的就成了她沉重的负担,无法摆脱,不堪重负,让她爱得无望且辛苦,最终化成了她承受不了的“愧疚”。
还有周围环境和秦家人对这份“愧疚”的人为培养和发酵。
清霜毁了容,不贞洁,带着一个说不清来历的孩子,身后还有些不可告人却可能引来杀身之祸的麻烦,这种条件在讲究礼法的古代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况且是秦怀恩这样一个在清霜眼中相当优秀的男人呢?!
偏偏秦家人为了从清霜那里得到好处并打压秦怀恩,还一而再地提起这一点,并直言不讳地告诉清霜,因为和清霜的关系,秦怀恩乃至整个秦家都背负了怎样的耻辱,他们无度地索要回报,不管拿到了多少,都说远远不够,目的就是永远将清霜和秦怀恩踩在脚下予取予求!
再加上秦怀恩既不娶清霜不给她应有的名分,又不碰清霜,让她回报无门的同时,“被嫌弃”成为了事实,可以想像,清霜在秦家过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灵魂上的煎熬。
清露猜,若是没有睿儿和对自己的等待,恐怕清霜早就自尽了。
其次,清霜不认同清露对“幸福”的理解,她在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扭转。
前身一直认为“幸福”是傍上一个权势财富过人的男子,以至于“真心”都可以退而求其次。
对此,清露也非常理解。
“贫贱夫妻百事哀”,得有多深的感情才能经得起这样常年累月的磨砺?再说,穷小子也未必个个都真心真意,不然“有钱就变坏”的话,又是从哪里来的?!
既然如此,又何必不找个各个方面条件都很好的呢?这样的话,就算感情不在了,至少还有钱财傍身,不至于下场太凄惨,不是吗?
况且,前身有这种能力,并且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