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开始被夺走少帅之位,到发配万族国这个“穷乡僻壤”,再到被压上“传宗接代”的重担,秦岚一直认为大帅老爹不讲究。
哪有这样对待亲儿子的?就算是个干儿子,怎么也得给个百八十根金条吧?何况还是嫡子呢?
好家伙,一根金条不给,就直接“请”出家门了。
一路上惊心动魄,一路上血雨腥风,怎一个“苦”字可以形容?
但到了此刻,秦岚才真正的明白过来。
大帅不是瞧不上他这个大儿子,只是有点儿偏心!
把什么都偏给他了。
先是将暗部的一分队交给了他,后又将属于少帅的墨玉扳指给了他,现在更讲究,竟将万族国这么一大笔财产和秦家在万族国的人马通通交给他来管理。
他何德何能啊,怎能堪如此大任?大帅可曾想过,他也许报答不了呢?
但事已至此,他没必要推辞,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什么苦,什么罪他都受过了,当坦然接受。
“咱在这诞州市一共有多少钱?有多少人马?”
秦岚露出天真无辜的表情,一点儿也不像是个贪心的人。
“回大少爷的话,在诞州市的生意和房产加起来,粗略估计百万根金条吧!至于人马,城外的入江龙和清风山两路山匪共有两千余人,散至万族国和暴风国等处的暗探有三千余人,下人、奴仆、伙计等等,加起来也有个两三百人,城内的漕帮、陆运,往来商旅加起来也有七八百人,这还不算我们安插在警卫处、银行、城卫处的人,总得来说,六千多人马是有的。”
秦岚听后,只想说,“一个字,绝!”
这是单纯的做生意,打探消息吗?
这简直是在万族国打造一支的白昼下的黑暗军团啊!
秦岚本来只是觉得老爹很聪明,毕竟没有头发,可现在看来,这何止是聪明,简直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
由此可见,老爹定然是有雄心壮志,他的目标绝不止是个军阀,也不止是雄鹰国的王,他也许还想吞下万族国,吞并其他邻国,成为像始皇帝那样的千古一帝。
当然,想成为千古一帝,老爹要走的路还很长,虽然已经开始了布局,可这就好比登山,他只是登到了半山腰下的小土坡,距离山顶,何止万丈之遥。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君主的军阀不是好军阀。
只要有这份雄心,道路虽长,来日可期,脚步慢一点又何妨?
只可惜,秦岚没有老爹那种雄心壮志,他的目标很简单,一天做四件事,一日三餐。
至于其他的,倒也不是不想,只是觉得太遥远,自己够不着。
不过现在,他倒是有件事儿很想做。
那就是将王家在诞州市的生意全部抢过来,再将王家在万族国的人全部弄死,唯有如此,才能报函谷关之血仇,才能藉慰那些死于护城之战的秦家军万千英灵。
为了护卫函谷关,秦家军死了太多的人,秦岚曾亲眼看到他们如飞蛾扑火般冲向王家匪军组装好的绞肉机,纵是粉身碎骨,也没有一个有半分畏惧,那一战太惨了,简直就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而刽子手,就是王家。
他们必须为他们做的事付出血的代价,这是秦岚内心的呐喊,更是他的决心。
“和王家在万族国的财力和实力相比,我们可有优势?”
秦岚需要了解王家在诞州市的势力,需要知道自己现有的这些资源是否足以将王家在万族国的买卖全部吃掉。
“目前来说,我们没有半点优势。王家无论在财力还是他们暗中扶持的势力等等,都远在我们之上。”
方寸开口答道,可见他平日也在探王家的底。
“差距有多大?”
“一倍!”
秦岚听言,不由得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