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呜~”
不出意外地,只过了两天,血骨部落的大军越过了荒沙之地边缘的一小戈壁沙漠,向着沧澜部落所领导的征伐大军袭来。
兽人就是这样,好听的就是他们做事情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换一种说法就是直来直去,极为鲁莽。
只要首领一旦定下决定,整个部落立马就会开始行动。
血骨自回到部落,从多方消息知道事情全貌后,也就在当天开始召集部队,准备展开复仇。
虽然此时的血骨部落遭遇接连的惨败,但都是属于突然袭击,整个部落的主要力量并没有伤筋动骨。
如今血骨部落一共还有精锐战士五万余。
所谓精锐,就是身体极为强壮,并且用有不错的战斗经验,整个部队的士气也非常高。
而因为各个种族的身体素质不同,血骨部落的这种精锐战士大多都是豺狼人、沙蜥人、森林巨魔、独眼巨人等。
精锐是一个部落的核心力量,在荒沙之地上,是能够做到以一敌十的存在。
此时,血骨部落的大首领血骨,就带了三万精锐战士,三万普通战士,共六万大军前往已经被敌人占领的咕咕噜部落,准备实施复仇。
至于普通战士,通俗点就是炮灰,短胳膊短腿,人数多就能一窝蜂地冲上去。
但这里的普通战士,比寻常的还要不如,大多都是临时征召的,一是那些已经被家破人亡,前来寻求庇护的人;二是为了拖延饥荒,血骨降低了征召标准,在血骨部落内与周围一圈附属部落,再又征召起的五万战士。
如今血骨部落的战士多达十三万,除了出征的六万,剩下还有七万战士留守在大本营内。
那是由两万精锐战士和五万普通战士组成。
他们的留守,则是为了谨防那些隔得不远的敌方部落的袭击。
不过自上一次征召时间隔得并不久,那些普通战士大多要么老弱,要么还稍显稚嫩,战斗力可想而知。
这一点血骨也是很清楚,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了部落的延续,为了能够战胜周围的两大敌人,他需要更多的兵力。
虽然情报模糊,但血骨还是知道,此时在咕咕噜部落那只有不到一万的敌人,如今携超过六倍的战士前来,绝对十拿九稳。
然而,当他来到咕咕噜部落所处位置的山丘下时,脸色就不由变得难看起来。
....
“哈哈,这下子看这些人打算怎么办?”
“要是换做我,我也没辙。”
“亚伦酋长想的法儿确实有些厉害。”
“这下对方想一上来就用人数压制是不可能的了。”
....
此时的黑须,赫加尔隆以及各族首领人物正站在咕咕噜营地的木墙上,相互调侃着的同时,望向下方那浩浩荡荡的血骨部落的大军。
血骨咬紧牙齿,眉头紧皱,虽然预想得到此战不可能会太过顺利,但没想到这敌人竟然如此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