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十安跟周靖光也是因为周莱的案子才碰到一起的,这三两下简单的过招,实在是算不上相熟。
但是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磁场就是这么奇妙,很快就能成为彼此能够信任并欣赏的人。
或许双方也都能体会到这一点儿,说起话来显然随意了一些,倒也说不上多亲近。
周靖光知道于十安是聪明人,看得通透,他要是再端着什么都不说,就不够意思了,也挺没劲的。
别说让对方觉得自己诚意不足,就连他自己都会觉得不地道。所以刚刚思来想去,就觉得还是跟人家开诚布公的好,其实跟这种聪明人来往都不用说太多,相信这人一点就透。
于十安从周靖光最初对自己的态度,即便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是愿意相信他的。这一天一夜,根据他提供的口供和资料,想来就更加证实了他不可能杀人,而且也应该更加明确地把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锁定向了拜伦吧。但是这会儿周靖光却不打算放他,必然是为了案件的进展吧。其实话说回来了,每一个Z国公民,都有义务配合人民警察办案。只是基于彼此的信任和欣赏,周靖光要是给他大官腔儿,就没大有意思了吧?
“不必说谢,本来就是应当应分的。”于十安故意有些疏离地说。
周靖光知道这是人家不高兴了,但是,他确实也不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人。
“我能不能多问一句,我在这儿还要呆几天?我家里,还有医院里还有一大摊子事儿呢,”
周靖光立马回道,“最多再给我三天吧。”
他其实昨天就安排下去,让人在各大网点逐一排查呢。但是上海市这么大,要展开地毯式的搜寻工作,是相当花时间的。
于十安转头看向他,显然一惊,家里还不得疯了!
周靖光低着头没说话,就觉得自己似乎真有点儿欺负人了。
严格意义上讲,人家于十安根本就不属于刑事拘留,而只是传唤,或者留置盘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行为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警察法的规定,适用继续盘问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四十八小时。
他这样扣着人不放,显然是不合规矩的。
“如果现在放你出去,对方很容易就知道你之前的嫌弃已经洗清了,行事必然会更加谨慎的。所以我们需要你的配合,能给他一种假象就是我们警方认定了人是你杀的。他说不定等不到我们的搜寻到他,自己就会现身机场了。”
毕竟拜伦的大本营在M国,他的依仗也都在那边,怕是早就望眼欲穿了吧。而且据目前搜寻的情况来看,他的银行账户没有大宗或者明面上的消费记录,也就是说他这些天也只是在不正规的小店,和小旅馆勉强度日,怕是这种日子早就受够了。一旦对方有异动,他们的人只要在机场瓮中捉鳖就是了。
但是这也不是唯一的办法了,甚至他也不敢保证这法子会必然有用。毕竟谁也不是犯罪嫌疑人本人不是,谁又能知道他怎么想的呢。
只是目前他们对真正的凶手讯息掌握得还不够全面,从M国方面发过来的资料来看,只知道这人三十周岁,以前从事过模特行业,是史密斯最得力的助手。至于其为人,性情,之前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做过什么违法的勾当,还需要M国警察深入配合才能得知。基于目前两国关系比较微妙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太寄希望于M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