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想反驳她的话,可是寻思了半天,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然后点点头,最后拿着花回去了。
倾城和我一起来了七八次,现在他已经不再一起来了。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路景星。
我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只喜欢一种花就是专一么?我记得倾城说,因为一种表象而认定一个事实是无知的表现。虽然我也不能够接受单喜欢一种花就成了无知了。
但是我真的很开心至少有人和我一样很喜欢蔷薇,至少没有人吐槽一个男的喜欢花草。我会这么喜欢蔷薇花。原因吗?没有啊。就是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一样东西有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觉得需要说服自己,那就任何理由都可以。反正你横竖都是喜欢。
比蔷薇花更加珍贵的是我和路景星成为了知心朋友。她就像倾城一样,在我心里无比重要。在这个年代还说什么知心朋友有点老土,因为基本上大家都用朋友概括了这种关系。
不过我一直坚持我和路景星绝对不是普通的朋友,我们是可以真正相互信任的朋友。
我最终决定第二天就请假去洛城找她。
即使我知道希望微茫。
果然我赶到蔷薇阁的时候,已经晚了。店门紧闭。路景星已经走了。而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倾城,我没有赶上。”我到了洛城以后给倾城打电话。
“很意外吗?”倾城依然和从前一样。
“没有。意料之中。所以我今天才来。”我说。
“她走了也要呆在那里吗?”倾城问我。
“我必须找到她。她这个人太疯狂,我不放心。”我想起她的过去,内心十分不安。
“我知道了。你记得适可而止。”倾城的忠告。
“我会的。一个月后再见,别太想我啊。”路景星,我会找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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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景星的故事:
路景星,20岁,“蔷薇阁”店主。
蔷薇阁在偌大的圣梓林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店。她的总店在洛城。专营蔷薇花。说营其实也不算吧,毕竟不靠它为生。路景星开这个店子只是兴趣使然。她一直以来就很喜欢花,尤爱蔷薇。第一次见到这花是在十岁那年夏天,她误闯了一个园子。白色的房子,长长的木篱笆,篱笆上就是锦簇的粉色蔷薇花。路景星就那样愣愣的看着它们出了神,她甚至觉得这些花儿其实是掉落人间的繁花天使,它们会说话,会笑,会伤心,她们这么用力的开放只是为了等某一个人出现吧。十岁的路景星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她觉得它和玫瑰很像,但是潜意识里就很排斥她是玫瑰这个可能。她觉得她应该有个更加凛冽的名称。玫瑰,太过无力和温柔。而这花开起来自然形成一种气场,它仿佛在告诉人们,我就是要开,开得张扬而鲜艳,谁也无法阻止。
篱笆墙开了一扇小门,路景星忍不住进来了。她径直走向开得像火一样的鲜花面前,她摸着它的花瓣,轻轻地对它说:“你真美丽。我想你一定是天使。可是看到你这么漂亮,我竟然有些难过。这是为什么呢?”她低下头闻了一下它们,忽然就转身跑掉了。
屋里有个穿白色衬衣的少年将这一幕望在眼里。他的的指间夹着一支SEVENSTARS,应该是刚点着,他很快把它摁灭在烟灰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