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第一眼见到邡未曦,她就认出了他。
那是当年站在窗子前的抽烟的寂寞少年。
他已经不记得她。
怎么可能记得呢?
那时候也不相识啊。
也许岁月过去她已经变得苍老,但他依然是那时候的惨淡少年。皮肤白皙,眼神寂寞,仿佛内心有无数的空洞需要填满。
以前那惊鸿一瞥,她觉得他和她是相似的同类。
但在花店来来往往之后,她知道他和她是不同的。
他的内心尚有一丝温柔,那是她不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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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景星是邡未曦除了慕倾城之外另外一个无话不谈的好友。
路景星自己也察觉到了这点。
甚至有可能是更加深刻的情愫。
只是在这种情愫深刻之前她必须要抽离。
所以她决定离开圣梓林,回到洛城。
“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我来洛城找你。”邡未曦给她发的短信里这样说道。
连洛城也要离开一段时间吗?
路景星苦笑。小少年的心思真的太坚定了啊。她这把年纪的老骨头实在招架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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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竟然收到一大盆黑蔷薇。看着店里为数不多的黑蔷薇,路景星觉得很诧异。洛城的蔷薇花向来不多的,更何况这名贵的黑蔷薇呢。如此稀有的品种,是谁如此阔绰?
路景星把花收下,好生护养。一边又绞尽脑汁去想会是谁呢,自己朋友并不多,爸爸妈妈也不可能有闲情逸致去匿名送花给自己。路景星在空间更新心情:真是奇怪,是哪个粗心的天使遗落了大把大把的黑蔷薇在我这里?
很快的下面有了一个评论:路景星,是我啊。
路景星的嘴张成了O字型,眼睛睁得的大大的,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能够这样叫她的人只有邡未曦一个!这个少年真是——让人头疼啊。她明比她大了两岁,但他有时看起来更像是她的哥哥或者更长辈一些的人。
因为他很细致很体贴。
路景星和邡未曦两个人都很喜欢蔷薇花,一个喜欢粉红蔷薇,一个喜欢黑蔷薇。两个人在网络上也不常联系,邡未曦的头像常年四季灰色。也许在也许不在,路景星很少去关注这些,网络是虚幻的她很明白,至于成为别人口中所谓的蓝颜知己她亦从来没有想过。
“我是很现实的人我喜欢钱喜欢安稳的生活喜欢美术喜欢无拘无束去浪迹天涯的随性生活但是我真不想过那种买不起颜料付不起房租靠着微薄稿费每天算计生活为了面包牛奶辛苦奔波随时可能风餐露宿食不果腹的日子。”
路景星在自己的博客里写着这些零散文字。也许字写太多了一个人久了就真的不需要和别人再去诉说什么,那些悲悲戚戚全是自己的事儿,别人不会懂,你也不能要求谁来懂你。所有的所有皆是冷暖自知。路景星的博客很少有人来看,唯有黑蔷薇一个人。几乎都会有评论,不长,有时简短的只有一两个字。路景星从来不回复的。但是她把心情写在日记本里。
邡未曦有时候会给路景星发消息:“大老板,改天见个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