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号对吃过的东西很上心,理所应当地点头:“下次要是他有空,记得再帮我买才是呐。”
好男色两字……莫名其妙地浮上了心头。
林其琛眼光一闪,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十三号一眼,看着这平淡无奇、眉眼寻常的隐卫,有点摸不着头脑。
这厢林其琛研究着好男风的具体含义,林七许却直奔主题。
“说来听听。”
意外之喜呢。
十三号清了清嗓音,忽略主子弟弟那古怪的目光,开始陈述事实:“那兴华寺的住持和和尚换了许多批,除了个别极为老道的,其余都是一问三不知的傻蛋。我昨儿寻了给兴华寺送菜近二十年的农户老伯。”
兴华寺虽香火鼎盛,可改变不了地处偏僻的位置。加之寺庙建在山丘的上头,平白为蔬菜瓜果的运送增添难度,故而都是由几户承包的农家固定每日挑菜上山,每逢祭祀庙会和初一十五,都会另外联系一个村的人来送做素斋的菜。
不过村落人丁变动,进进出出,唯有几户固定的人家一直与兴华寺在做,可人都有生老病死,要二十来年如一日地做一件事,真的很难。
十三号在排除了几位故去的农民后,终于筛选出了一位长长久久的农户伯伯。
“他说,这兴华寺原先是武乡侯府的,而他原先是附近田庄里的佃户,世代为侯府做工,才谋得了些福利,为自家收入添了一笔。二十二年前,别的记不清,可有一位贾元康的少年同样住在附近的侯府别庄里,这点是确认无疑的。”
“侯府别庄里?”
林七许神色怪异,这等破事竟真的有。
放得好端端的功名前途不走,非得选这条路。
喔,或许不是他选的罢。
谁没有自己的无奈呢。
贾元康能风调雨顺地混到二品大员的位置,除了那点点可有可无,在京中吃不开的家世外,还能有什么助益呢。他可是自外放知府后,再没有回过京。
人人趋之若鹜的帝都,竟然有人避如蛇蝎。
“贾元康似乎很不喜欢京城吧。”明明热衷功名利禄,为何会不喜帝都呢,有本事做到布政使和巡抚,若想调为京官,只要不在级别上斤斤计较,总是易如反掌的。
“是的呢。”十三号挤眉弄眼地笑,别提多么猥琐了,他嘿嘿道,那位农户同样说了,武乡侯常来别庄与那位贾公子品评诗文、吟诗唱对。”
“要属下说,直接说是赏菊就是了。”
一语点破这些贵戚豪门家最肮脏的寻常事。
是的,这在豪门大族中,通俗易见。不就在外头和一个官宦人家的旁系好上了吗,既没耽误娶妻,又没惹出什么要紧的是非来。
不不不,怎么会没有影响呢。
武乡侯府的没落就是从二十来年前开始的,辅国公与其决裂,原先声名响亮的武乡侯自此深居简出,日复一日地聊以度日,呆在侯府中逗鸟儿赏花儿。
只是,再无金菊可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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