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今日的第三更,这章是被书友盛开的蔷薇、我是冷风、小宝他爹、天皓阿爸、程妖妖、嘴里叼根烟和书友再度用月票爆出来的!兄弟们,月中大爆发,一起来风骚!另外,最近的章节请结合公众号“仲星羽”上的番外《徽猷传》阅读,你才更会恍然大悟!)
“你……你都听到我们说的话了?”潘凌风面色狰狞,但眼神中却掠过一丝慌乱。
邋遢男子笑道:“嗯,你想勾引姓梅的小丫头上炕,对啊,我都听到了!”
“你……”一旁的梅灼曦俏脸瞬间通红,但如今的形势早就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那披着皮风衣的高挑女子,那儒雅的中年男人,包括乐天带来的那个文弱得像大学讲师却身手不凡的年轻人,似乎这京城的卧虎藏龙的一面今儿被自己给实实在在挖掘了一遍。
看到这邋遢男子时,蔡修戈一开始是疑惑,而后眼前猛地地一亮。
眼睛更高的是李云道,此时李大刁民苦笑不已:“大叔,一别二十年,徽猷一直很惦念您!”
那邋遢男子从树上跳了下来,众人这才发现,他的身高极高,几乎接近两米,身材魁梧得如同一座人形铁塔。
他花白的长头发直接用一根不知从哪里随手取的皮筋扎在脑后,全身上下就一件睡袍,袍子上还写着“长安俱乐部”的字样,显然,这几日他应该是一直住在这里。
他刚刚没撒谎,这三日他日日在这大树上喝酒,就如同当年刚刚创建这长安俱乐部的时候那样。他下意识地看向另外一株大树,轻轻叹息一声:“一转眼便三十多年喽!”
那树上,当年与创建这长安俱乐部的兄弟,会须一饮三百杯,在泉下可也有兄弟与尔共消万古愁?
李云道说一别二十多年,蔡修戈说一别三十多年,古可人有些不解,但看他们的表情,定然应该是不会认错的。
蔡修戈踏前一步:“秦大哥?”
那邋遢大叔终于从回忆中抽身,看向他微微皱眉:“你是……小戈?”
儒魔蔡修戈何时被人称为小戈还能一脸欣喜飞快点头,这回就连古可人也瞪圆了眼睛:这邋里邋遢的家伙,究竟是谁?但听到秦大哥三个字的时候,她也微微猜到了一些。
蔡修戈强抑住心头的欢喜:“真的是你?丫头这次去西边是……”
邋遢大叔点头,轻叹一声:“老了,连小家伙都长这么大了。”他冲蔡修戈点点头,“咱们待会儿再说!”
说着,他又转向李云道,“都说虎父无犬子,你跟你父亲当年的差距,太大了!”他似乎有些失望,但最终还叹了口气:“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天生体弱,噶玛拔希用密宗秘术硬是把你的命拉了回来,能活到如今,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李云道挠头苦笑:“大叔,你当年知道我是谁?”
那在昆仑山林间教了徽猷十年如何用枪的大叔,竟然认得自己的父亲王抗美,这让李云道越来越觉得人生如戏这句话并非说说而已。
到此时,原本应该是这场会面主角的梅灼曦和乐天,似乎都成了这场中的配角,一个又一个大人物的出现,让乐天发懵,更让梅灼曦心惊——这乐胖子在京城究竟交了一群什么样的人?
大叔竟摇了摇头:“都是缘份呐!”
李云道想起了什么,转向乐天道:“要不要找个地方,让你和她单独聊一聊?”
乐天点头。
古可人冲梅灼曦招了招手:“你们俩跟我来。”
场中只剩下刚刚被玲珑几巴掌扇得双颊红肿的潘凌风,一脸怨恨之色看着场中诸人,似乎想把第一张脸都记住,他日好把今天受的这一切,十倍百倍地报复回去。
那邋遢大叔走了过去,从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递了过去:“嚼碎了敷在伤口上,然后内服,早中晚各一次,应该没有大碍。”说着,又淡淡道,“下次想作威作福了,就回蜀中去,你们老潘家的那点儿底子,经不起在京城消耗的。”
潘凌风并没有伸手接那瓷瓶,而是恨恨道:“山不转水转,有机会再较量!”
邋遢大叔指了指蔡修戈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摇头。
他又指了指李云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再度摇头。
邋遢大叔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像你这样地方上的公子哥,当年我跟抗美加在一起踩死踩残的没有上百也有大几十吧,回去吧,京城水深,容易淹死人。今天如若不是我欠过你大伯的人情,或许我今天也会让你后悔出现在这里。”
潘凌风见他说得轻松,也没有往心里去,对他来说,抗美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只是他没有看到,不远处的蔡修戈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神情激动,贴着裤缝的双手几乎在颤抖——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那是一个为了国家和人民甘愿奉献一切的时代,那是一个不讲个人荣辱只顾民族大义的时代。
而那一切,都与那个叫王抗美的男子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邋遢大叔见潘凌风还一脸忿忿,笑着道:“你回去告诉潘国良,以后你就不要轻易出蜀中了,嗯,你就说,是当然一脚将他踹进京大未明湖的那位说的,你看看他究竟什么反应。”他笑得风轻云淡,这些年看得多了,见得多了,有些事情,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潘凌风几乎是夺路而走,那金六指也想走,却听李云道轻声道:“金万清,你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