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头部队冲出去100多米之后,就有人扑倒了下去:一个、两个、三个……转眼间就倒下去了一多半,剩下的一半扔下手里的弓箭和木棒就往回跑。
紧接着,凯恩就听到了一阵枪声!
这枪声不像肯塔基长步枪的声音那么响,但是却异常地清晰和……连贯。
这些华人的手里竟然还有枪?
“瞄准,准备射击。”
凯恩话音刚落,身边的白人们还没来得及把枪举起来,那与众不同的枪声就又从侧面的一个小山坡传了过来。
当凯恩听到枪声时,已经晚了,正在举枪瞄准的白人一下子就倒下去了五六个。
凯恩一下子就蒙了,这不可能!发出火光的那个小山坡距离他们的位置足足有四五百米,就算是自己手里的肯塔基长步枪,在这个距离也不可能有那么好的射击精度。
凯恩是一个人渣,但也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士兵。他没有下令撤退,敌人这一轮射击结束之后,需要装填弹药,那么就轮到他们反击了。
然而,还没等白人们从山坡上找到敌人,枪声就又一次响了起来。
凯恩身边的吉格斯在这一轮袭击中,连人带马被射翻在地,半个脑袋直接被掀开了,腥热的血喷了凯恩一脸。
他看得很清楚,那颗子弹击碎吉格斯的脑袋之后,又射穿了他的坐骑的肚子。
什么枪的威力这么大?
好的战士不只要勇敢,还要聪明,还要怕死。
凯恩一鞭子抽在马的屁股上,飞一般地逃走了。余下的白人也跟着一哄而散。而剩下的那些黑人和印第安人因为没有马匹,自知逃跑无望,索性就坐在了地上,听天由命。
这时,远处的山坡上,秦汉从一道简易壕沟里站了起来,他的身边是莫氏兄弟两人。
看着那七八个狼狈逃跑的个白人,莫氏兄弟他们两眼通红,异常地激动和兴奋,恨不得再举枪补上几枪。
但是秦汉却没有那么畅快,对于21世纪的废柴青年来说,即使是远距离杀人,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接受的事情,这和打游戏的感觉相差太大了,看来以后自己还是少干这样的事情。
这是秦汉指挥的第一场战争。多年之后,在历史学家的笔下,秦汉在胜利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白人架起几支步枪就可以欺负华人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实际上,他说的是:“AK47真他娘地好用。”
其实,AK47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秦汉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