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前还井井有条的营地,此刻已经不忍直视了。
安东尼·韦恩将军越看脸色越阴沉,他一言不发,身边的那些军官自然也不敢说话。
他内心深处的愤怒,不是来源于恐惧,而是来源于耻辱。
华人的这种作战方式,近乎于一种挑衅,伤害不大,但是侮辱性极大。
再任由华人这么炮击下去,那么手下这支军队的士气迟早是会崩溃的。
安东尼·韦恩将军来到了圣克来尔和哈马两位团长面前,说道:“集合部队,正午时分,向敌人发起进攻。”
“今天?”圣克来尔有一些吃惊,这个决定也太仓促一些了。
“嗯,再等一个晚上,士气会继续下跌的,到时候不用敌人发起攻击,我们自己就会崩溃了,更何况,敌人的人数比我们少。”
“可是,敌人都躲在了战壕里,我们的步枪的命中率恐怕不会太高。”圣克来尔小声地提出了反对意见。
“哼,现在距离敌人只有几百米,步枪能发挥的作用已经不大了,我们要冲过去和他们打白刃战,勇气才是最好的武器!”
一众军官豁然开朗,华人的战壕无形之中确实拉进了双方的距离,但是这对于美军来说也是一种优势。
贝米斯高地上有一万人,顶着步枪的射击也能轻轻松松地冲过这几百米的距离。
“是!”所有的军官都大声回答道。
美国人把发起进攻的时间确定在了下午两点,这个时间士兵们刚刚吃完饭,体力和精力都最为充沛。
刚过正午,两个团的部队就开始集合了。
因为部队人数很多,所以需要的时间也格外长。
当所有的连队都列好队的时候,已经到下午三点了。
近百个连队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线列——横向宽度有15个连队,纵向深度有6个连队。
贝米斯高地并不宽敞,所以这一百个连队几乎已经完全把高地站满了。
美国人排成列队的时候,国防军看得清清楚楚,本可以现在就开枪开炮,但是为了不让他们太早溃退,所以一直在等待命令。
从表面上看,整个阵地上静悄悄的,但是实际上非常忙碌,机枪手和步枪手都忙着把子弹摆在了自己的触手可及的位置上。
对面那一万人的线列非常壮观,不管是没打过仗的新兵,还是打过仗的老兵,都被那密密麻麻的敌军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握着枪的手更是不停地往外冒汗。
就连位于阵地最后方的刘二,也紧张得不停地喝水,所有的战斗细节都提前交代下去了,他现在反而提前闲了下来。
“来吧,美国兔崽子们。”